职业病诊断档案规范化及电子化招标公告

职业病诊断档案规范化及电子化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职业病诊断档案规范化及电子化项目

采购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篇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二、资金来源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四、磋商的有关说明

五、其它有关规定

六、联系方式

第二篇 项目技术需求

一、 服务内容

二、项目执行标准规范

三、项目总体要求

四、项目质量要求

五、安全保密要求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一、供货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二、报价要求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四、付款方式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二、评审标准

三、无效响应

四、采购终止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供应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磋商要求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五、成交通知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参考样本)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封面

二、经济部分

三、技术部分

四、商务部分

五、资格条件及其他




第一篇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拟对职业病诊断档案规范化及电子化整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合格资质、服务能力较好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

备注

职业病诊断档案规范化及电子化项目

******.00

(档案0.08元/张)

1名

该项目预算包含档案费和档案管理软件费,档案费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支付,档案管理软件需另外报价。

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自筹,资金已到位。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的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7月26日报名及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http://www.cqszfy.com)网上下载本项目采购要求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二)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17:00点

(三)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财务科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以下条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响应文件的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单独装订成册,统一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纸质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100元/分包(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上述费用)。

(五)磋商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六)磋商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南岸区南坪南城大道301号)

五、其它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同一项目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4、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http://www.cqszfy.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5、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刘小强

电 话:(023)********

地 址: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南岸区南坪南城大道301号)


第二篇 项目技术需求

一、 服务内容

职业病诊断档案存储外包,涉及存量2002年至今职业病诊断档案大概有*****份,每份30-40页。采购内容包含文档的移库、清点、整理、登记、装箱、录入、送取、上架、存储、调阅、查阅、文档管理用品提供、档案管理软件等。

二、项目执行标准规范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

《重庆市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渝档发〔2018〕5号)

三、项目总体要求

1、完成约150万页(按实际份数及页数计算)职业病诊断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及搭建一套档案管理软件。 2、整个过程中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档案资料,不得丢失、泄密、破坏、污损。 3、项目整个过程中需有至少一名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段内在院提供数字化相关服务。

四、项目质量要求

(一)档案数字化前处理

1、保证职业病诊断档案实体安全,无丢失、无损毁、无差错。

2、保证职业病诊断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守职业病诊断档案信息秘密。

3、保证职业病诊断档案拍照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4、职业病诊断档案拆卷:中标人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档案数字化处理之前,应在保证职业病诊断档案不受损的情况下,拆除装订物。

5、页面修整:中标人在对职业病诊断档案整理过程中发现严重破损、字迹褪变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职业病诊断档案应先进行技术修复,对折皱不平影响拍照质量的原件先进行相应处理(压平或熨平等)后再进行拍照。

6、职业病诊断档案组卷:

中标人在拍照工作完成后,拆除过装订物的职业病诊断档案按原保管的要求重新装订。恢复装订时,要进行细致认真的装订。应注意并保持职业病诊断档案原有排列顺序不变(个别需调整页码的除外)。需要更换封面的,要规范书写封面上相关内容。

(二)档案数字化

严格按照相应的标准规范要求执行,项目组织与管理、场地及设备管理、工作流程、技术指标等完全遵从《重庆市纸质档案数字化操作规则》,保证加工过程档案的安全,加工的数据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要求。

(三)数字化扫描及要求

可以采用扫描和拍照两种数据加工采集方式,以适应不同情况需要,图像清晰度不小于200dpi。图片数据占用存储空间:A4幅面、200dpi情况不超过500KB/页(彩色)。

图像处理:非原件残损,不能出现扫描造成的图像残损;数据对应:职业病诊断档案索引数据与职业病诊断档案图像对应100%正确;图像拼接,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应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职业病诊断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

(四)中标人自带全部工程设备,自觉遵守采购单位管理规章。

▲1、中标人必须保证档案内容与档案载体的安全,档案不得丢失、泄密、损坏,提交相应电子数据的备份。

▲2、成品格式 :扫描图像数据采用JPEG格式和PDF格式,压缩品质“中”级。

▲3、数据备份:投标人完成加工后,及时向采购人移交备份数据。包括2份移动硬盘备份(硬盘可加密,由采购方提供,容量不低于1TB)

五、安全保密要求

▲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安全规定,有严密、合理、可行的安全保密方案;有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有进入现场的管理制度。

▲2、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中标人负责对其聘用的工作人员进行身份审查、登记备案和签订保密协议,并将相关材料提交甲方备案。

▲3、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所有进入加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制度。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数据的私自复制行为。

▲4、不同的工序之间要采取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

▲5、加工场地的安全及保密措施,保证档案原件的安全和保密。

6、档案数据移交分批验收时,工作站上的数据必须在甲方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销毁。

7、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子、电器设备。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一、供货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 个月内交付完毕(包含档案实体、电子化数据、管理系统)。

(二)供货地点:

(三)验收方式:项目完工后,由采购人进行验收。要求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8%(含98%)。当抽检合格率低于98%时,成交供应商需对不合规档案进行重新检查、修改。

完成项目验收后,及时向采购人移交档案实体。

二、报价要求

报价需提供投标总价和明细报价。该项目预算包含档案费和档案管理软件费,档案管理软件需另外报价。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期:自验收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服务质保期(若供应商有更优惠的质保期,请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应答)。

(二)售后服务内容

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服务实行跟踪维护,对职业病诊断档案不完整、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的文档,应免费重新做。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厂家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四、付款方式

1、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自然日内向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采购人基本账户转账方式提交。账户名: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重庆大石路支行,银行账号:310*****090********), 合同期满后,经中标人申请,由采购人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3、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生效、项目人员设备进场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最终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正式发票,根据合同相关规定按最终实际完成数量据实结算并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软件升级及维护等售后服务由供货方免费终生维护。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合同期满如果采购人未调整质量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需求服务。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数量为暂定数量,采购人根据需求有权调整数量,价格参照明细报价执行。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2)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采购人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

特定资格条件

注:

1本工程不接纳联合体磋商

2供应商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磋商方案

只能有一个方案参与磋商。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规定的内容作出响应。

磋商有效期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竞标报价

(10%)

10分

1.1有效的竞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竞争性比选申请人的竞标价格得分。

1.2竞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竞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竞争性比选申请人的竞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2

技术部分

(46%)

技术

应答

(8分)

根据竞争性比选申请人提供的竞标产品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技术需求的响应程度综合评审:技术参数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内容的得8分。技术参数中标“▲”号条款每一项不满足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非“▲”号条款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项目

方案

(38分)

项目进度管理:针对本项目的①进度管理,②人员安排,进行综合评审,包含以上2点内容且切合本项目的实际、任务分解完整、充分,能在实施过程有效指导目标完成的得10分,漏项一项扣5分,每有一项有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扣2.5分,本项扣完为止。

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针对本项目①质量控制方案、②服务质量承诺、③项目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含以上3点内容且完全切合本项目实际、具有实施性的得12分;漏项一项扣4分,每有一项有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现场管理与风险防范预案:针对应急措施的①现场管理制度与措施;②针对突发情况的风险防范预案;进行综合评审,包含以上2点内容且完全切合本项目实际、具有实施性的得8分;漏项一项扣4分,每有一项有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安全保密措施方案:针对本项目①安全保密制度;②安全保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包含以上2点内容且完全切合本项目实际、具有实施性的得8分;漏项一项扣4分,每有一项有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3

商务部分

(44%)

专业

资质

(24分)

竞争性比选申请人具有档案数字化质量管理系统、档案信息著录系统、档案数字化成果验收系统、档案数据备份系统、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监管系统、档案信息安全保密系统、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系统、档案数字化图像处理系统,档案数据审核管理系统、档案数据质量监测报告分析应用系统、档案数字化成品数据校验解析系统、档案数据挂接可视化控制系统提供一个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4分。

注: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或购买正版软件合同及售卖方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或软件著作权方授权使用的授权书及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提供加盖鲜章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服务

团队

(18分)

1、竞争性比选申请人是否具有档案管理师高级证书,提供一人得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4.5分;

2、竞争性比选申请人是否具有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提供一人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5分;

3、竞争性比选申请人是否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提供一人得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4.5分。

4、竞争性比选申请人是否具有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的职业素养水平(高级)证书,提供一人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2分。

5、竞争性比选申请人是否具有档案数字化管理师高级证书,提供一人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2分。

(同一人有多项证书者可重复记分)


服务

承诺

(2分)

拥有健全的服务体系、完善的服务制度,服务人员具备相关技术能力的完善具体的得2分,每出现一处缺项或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的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说明:

(一)磋商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

(七)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八)响应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九)供应商的交货期(或为:实施时间)、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十一)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供应商

1.合格磋商供应商条件

合格磋商供应商应完全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磋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采购技术需求、采购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报价(响应文件中的经济部分)及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不密封,报价(响应文件中的经济部分)及电子文档应密封,一并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面或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还应注明“正本”、“副本”、“报价及电子文档”字样。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3.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应当从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结果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即以电话形式告之成交供应商,并在“ ”平台( )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和商务需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二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磋商活动后,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四)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参考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竞争性比选人,是指通过竞争性比选采购,接受合同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中选人,是指中选后提供合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和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在20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合同价格指以中选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服务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合同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实施地点等。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包含:改造费、保险费、材料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税费、培训费、与医院信息系统接口费等本项目所有费用。因中选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

5.2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服务要求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直至满足甲方需求为止。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5.4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索赔

供方对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因此对甲方造成经济或声誉上的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责任。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采购合同(格式)

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服务内容

综合单价

总价

实施时间

实施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服务要求:

......


二、服务标准、期限及效率等要求:

......


三、付款方式:

......

四、违约责任:

按《民法典》执行,或按双方约定。(比选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五、其他约定事项:

1.竞争性比选文件及其补遗文件、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封面

二、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第一次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三、技术部分

(一)技术方案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三)技术评审需提供的材料(格式自定)

四、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施工时间、施工地点、售后服务条款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评审需提供的资料(格式自定)

(四)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五、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一般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响应文件封面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二、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第一次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第一次报价函

(采购人单位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磋商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货物,初始报价: 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报价及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磋商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相关信息

数量

单价

合计

1






2






3






4






5






6






7






8

人工费


/



9

运输费


/



10

其他费用


/



11

……


/



12

总计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该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三、技术部分

(一)技术方案(格式自定)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采购技术需求”中“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差异”或“有差异”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

(三)技术评审需提供的材料(格式自定)


四、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供货期、验收方式、服务条款等(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磋商项目需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中所列商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三)商务评分需提供的资料(格式自定)


(四)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五、资格条件及其他

  1.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书面声明。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

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

1.请打印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结果。
(二)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规范化 职业病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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