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移动平台外设背夹、发卡箱项目POC测试供应商征集
恒丰银行移动平台外设背夹、发卡箱项目POC测试供应商征集
恒丰银行移动平台外设背夹、发卡箱项目POC测试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采购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8号
联系方式:159*****022
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7层
联系方式:158*****986
二、采购项目名称:恒丰银行移动平台外设背夹、发卡箱项目POC测试供应商征集
采购项目编号: /
标包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 背夹、发卡箱 | 1宗 | 1.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原厂商。 3.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署有效日期为准),至今须至少具有1例银行业外设背夹或发卡箱项目的相关案例。 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POC测试。 |
三、项目背景、测试范围及技术要求
1. 项目背景
因我行移动平台外设背夹、发卡箱均已到使用年限,按照采购流程,需对各参与招标方设备进行POC测试。
2.测试范围
(1)设备容量测试
背夹:
l 整机设备:长宽高三边之和≤40CM
l 整机设备(含电池)总重量:≤1KG
发卡箱:
l 整机设备(含电池)重量不超过3Kg
l 整机设备尺寸不超过:长330mm*宽140mm*高150mm
(2)设备功能测试
背夹:
l 支持蓝牙4.0及以上的通讯,信息传递稳定,不会出现中断
l 支持磁条卡信息读取
l 可以正确输入和读取密码
l 除了读取证件上的信息外,芯片内的照片与指纹等信息也可以读取
l 能正确的识别指纹,指纹识别灵敏
l 签名是否清晰、流畅,响应无延迟
发卡箱:
l 支持蓝牙4.0及以上的通讯,信息传递稳定,不会出现中断
l 测试驱动是否能够正确检测通道状态(卡在卡口、卡在上电位、卡在通道中)
l 测试驱动是否能够正常从发卡盒选取卡片
l 测试驱动是否能够正常读取IC卡数据
l 测试驱动是否能够正常读取磁条数据
l 测试驱动是否能够正常出卡
l 测试驱动是否能够正常吞卡
3. 技术要求
l 加密算法:支持国密(SM系列算法)、3DES、DES,支持双倍长,符合ANSI X9.24安全标准;密钥存储方式:硬加 密,应用程序、硬件级不可读;加密方式支持密码长度4-12位,非加密方式支持长度到32位
l 具备通讯硬件加密模块,支持对蓝牙连接方式下的通信数据进行硬件加密,加密算法支持DES、3DES、标准国密 SM2/SM3/SM4等常用算法。
四、议程安排:
1.报名参与时间:自 2023年 7月20日起至 2023年 7月 3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凡有意参加本次征集的供应商,请于上述报名参与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hyha2021@126.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报名材料24小时内通知潜在供应商是否符合征集条件(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下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征集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所投产品的原厂商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署有效日期为准),至今须至少具有1例银行业外设背夹或发卡箱项目的相关案例;
(4)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加盖供应商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报名电话:158*****986;报名联系人:赵翔
4.是否接受测试反馈时限:2023年 7月 31日17:30时(北京时间)前将确认函加盖公章扫描后传至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hyha2021@126.com),逾期未发送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以收件时间为准)。参加POC测试的产品/系统的测试结果将作为后续采购环节的参考。
5.测试地点:济南市泺源大街8号绿城金融中心恒丰银行总行,联系人:聂老师 138*****707。
五、有关说明: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现场进行勘察。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恒丰银行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温经理
联系电话:159*****022
2.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翔、姚雅冉
联系电话:158*****986
发 布 人: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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