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局乌鲁木齐机务段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及备案采购公告
乌局乌鲁木齐机务段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及备案采购公告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乌鲁木齐机务段现就乌鲁木齐机务段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及备案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一)本项目共0个包件,各包件标的名称、数量、规格、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序号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 数量
1 乌鲁木齐机务段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及备案 项 1
(二) 技术规格书或技术质量标准: 1.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要求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评估、备案工作,符合国家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三) 售后服务要求: 按照要求提供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四)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
(五) 交货地点:乌鲁木齐机务段
(六) 其他要求: 无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家颁布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明等有效证明。2.提供1%增值税专用发票。3.投标人需提供同类或相似合同案例明细表,并附上相关合同。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火车西站站前街535号,乌鲁木齐机务段机关楼4楼401会议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3年7月20日18时22分起至2023年7月31日15时5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15时5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火车西站站前街535号,乌鲁木齐机务段机关楼4楼401会议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3年7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火车西站站前街535号,乌鲁木齐机务段机关楼4楼401会议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机务段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火车西站站前街535号,乌鲁木齐机务段机关楼4楼401会议室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丁静思
电话:133*****613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乌鲁木齐机务段
日期: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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