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白沙河龙池镇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都江堰市白沙河龙池镇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都江堰市白沙河龙池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都江堰市白沙河龙池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都发改审批[2021]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都江堰市精华润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市本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都江堰市精华润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 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都发改审批[2021]7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都江堰市龙池镇。

2.2 建设规模:拟对龙池镇段综合治理白沙河河长827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工程、河床治理及河道疏浚。其中:堤防工程共9段总长2820米,河床治理长度3395米,河道疏浚长度2055米。

2.3 计划工期:4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须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无亏损。

3.1.6 业绩要求:□不提供;

?近 3 年?已完成 ?正在施工/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19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水利水电工程类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含联合体牵头人)须不超过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3.5 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4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都江堰市江安河东路下段 25 号二楼)。

5.2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对应项目,并保存系统返回的上传成功回执。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江堰市精华润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都江堰市奎光路231号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唐先生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28-******** 电 话: 028-********

传 真: / 传 真: /

                          2022 年 3 月 25 日

注:

(1)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约定为项目审批名称(以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如未划分标段,“ 标段”填写为“ / 标段”,如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应明确本次招标的详细范围和内容;

(4)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

(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 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但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6)招标人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结构形式、施工工艺 等方面,且应符合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类似工程业绩中设置的投资额、面积、 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工程业绩的时限限定在3年之内;类似工程业绩个数不得超过3个。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 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 体成员数量小于资质类别数量。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 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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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洪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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