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供电段呼东站北广场电缆迁改择优选择监理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呼和供电段呼东站北广场电缆迁改择优选择监理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呼和供电段呼东站北广场电缆迁改择优选择监理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HGDAF-JL-2023-07 )

一、立项依据

本项目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呼东站北广场电缆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3〕256号)文件批准建设,计划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资本化项目资金,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监理单位。

二、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在呼和浩特东站北广场近期已建设竣工的电缆隧道内敷设两回电力牵引电缆,每回电缆两端均分别就近接至京包线呼东变电所-郭家营分区所供电臂大同方向上下行供电线,电缆路径总长度约736.4m。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东站北广场。

建设规模:本次工程在呼东站北广场G16-1、G17-1支柱间的电缆隧道敷设电缆,作为呼东变电所-郭家营分区所上下行供电臂供电线。

2.2主要工程内容数量及要求:

(1)在G16支柱设置供电线转角下锚装配,将既有呼东变电所-郭家营分区所供电臂上下行供电线以架空形式引出至声屏障外侧G16-1支柱。拆除G16支柱既有架空供电线与电缆的连接跳线,并保证带电体与接地体绝缘距离大于500mm。

(2)自G16支柱引出的架空供电线,在G16-1支柱下锚并转换为电缆,向下沿支柱敷设至G16-1支柱附近电缆井中。自此电缆井起,沿9站台北侧新电缆隧道敷设至呼和浩特东站东侧G17-1支柱附近电缆井。

(3)电缆自G17-1支柱附近电缆井引出,沿G17-1供电线支柱向上敷设,由电缆转为架空。自G17-1支柱将架空供电线架设至围墙内G17支柱下锚,采用跳线与G17支柱上既有供电线相连。拆除G17支柱既有架空供电线与电缆的连接跳线,并保证带电体与接地体绝缘距离大于500mm。

(4)本工程上下行电缆敷设于电缆隧道、盖板涵或包封管道远离呼东站北广场的一侧。根据现场踏勘,已实施的电缆隧道中该侧无牵引供电电缆的托架,本工程需设置架设电缆所需的电缆托架。

(5)在G16-1号及G17-1号电缆终端杆上,电缆设置终端头。在呼和浩特东站北广场西北侧转角井和东北侧电缆转角井处,所有电缆设置电缆中间接头。

(6)在G16-1号及G17-1号支柱上,每个电缆终端头金属屏蔽层与金属铠装层分别通过护层保护器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每个电缆中间头处两侧电缆的金属屏蔽层与金属铠装层直接接地。

(7)在电缆隧道内设置1路贯通接地线,接地线采用LJ-70。每个电缆支架或电缆头通过与接地线连接实现接地,接地线与电缆隧道内预留接地端子连接,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8)格构式钢柱设置单独接地极,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9)施工后的接触网需符合运行要求,通过验收,投标方负责后续克缺工作。

电缆敷设、试验采用天窗点外作业方式施工,供电线电缆上网连接采用天窗点内施工,预计需要4个停电天窗。

本次施工所需电缆由招标单位采购,其余材料由投标单位采购,采购的材料符合相应标准,提供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CRCC认证等,经报验合格方可上线使用。

三、监理费用:暂定11.54万元,最终以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批复的预算为准。

四、计划工期:总工期40天。

五、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办理。

六、安全目标:杜绝人身安全、行车安全事故。

七、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申请单位具有铁路工程监理业绩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7.近三年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8.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9.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7月21日17:00前通过邮箱(HHHTYWZ@126.com)报名或与招标人直接递交纸质报名表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于2023年7月24日17:00前向招标人(呼和供电段)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外地投标人员以发出快递时间为准)。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未送达正式纸质申请文件至指定地点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九、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

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9.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

10.近三年接触网电缆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

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

13.监理大纲。

14.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十、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十一、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供电段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

联系人:杨文忠

电 话:0471-*******/131*****650

监督部门: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供电段纪委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

电话:*****

邮编:******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2023年7月20日

附件1

报 名 表

报名单位:(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投标项目编号及包件号

其他

附件2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呼和供电段呼东站北广场电缆迁改择优选择监理单位项目(公告编号:HGDAF-JL-2023-07),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监理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呼和浩特市,大同,呼和浩特,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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