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车辆段蓄电池充放电设备大修采购公告二次公告

福州车辆段蓄电池充放电设备大修采购公告二次公告

福州车辆段蓄电池充放电设备大修采购公告二次公告项目编号fzcld-2023-20-1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福州车辆段现就福州车辆段蓄电池充放电设备大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二次公告。

二、采购内容

福州车辆段蓄电池充放电设备大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2.1该设备为关键客车专用检修设备,报价人需具备铁路客车蓄电池充放电设备的生产能力。报价人必须提供该设备近5年在铁路车辆系统业绩合同,并提供用户使用良好的证明。 2.2申请人(报价人、竞商人等,下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报价人不是法人代表,必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自定,但必须盖有报价单位公章。参加谈判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须有国家法定身份证明。 2.3申请人报价前须提前与联系人陈益杭联系,未提前联系均视为不合格报价人。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福州市晋安区西凤路2号福州车辆段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3年7月20日21时02分起至2023年7月26日0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福州市晋安区西凤路2号福州车辆段。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3年8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福州市晋安区西凤路2号福州车辆段。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车辆段

详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西凤路2号福州车辆段

电话:156*****785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陈益杭

电话:156*****785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福州车辆段

日期:2023年7月20日

,福州

标签: 蓄电池 车辆段 充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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