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雪奥生物工程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债权营销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雪奥生物工程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债权营销公告
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5月6日,债权本金剩余58,884,658.46元,欠息18,371,339.89元,诉讼费0元,债权合计77,255,998.35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
债务人基本情况
大连雪奥生物工程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命一路9号;法定代表人马晟轩;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03-12-18;经营期限 2003-12-18至 2023-12-17;登记机关为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56******C;法律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担保措施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
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
1.大连雪奥生物工程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命一路房产,土地面积*****.1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40平方米,具体为:位于大连开发区生命一路9-8号1-2层厂房,建筑面积3876.88平方米;位于大连开发区生命一路9-9号1-3层食堂宿舍,建筑面积2813.94平方米;位于大连开发区生命一路9-10号1-2层厂房,建筑面积3876.88平方米;位于大连开发区生命一路9-11号1-3层检测楼,建筑面积2586.70平方米;
2.大连润泽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大连市中山区华昌街50号非住宅房产,建筑面积2186.08平方米;
3.大连润泽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大连市中山区华昌街52号非住宅房产,建筑面积2355.99平方米。
质押担保:
质押物为孙宝广、刘晓斌持有的大连润泽房屋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共计2000万股。
保证担保:
保证人大连润泽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辽宁京海矿业有限公司、马世令、孟令华、周传绪、解青、马晟轩、李雅男、高俊辉、李艳阳,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大连润泽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46号;法定代表人孙宝广;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屋开发及销售;房屋出租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01-03-09;经营期限2001-03-09 至 2041-03-08;登记机关大连市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26******B;法律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辽宁京海矿业有限公司
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岫岩县新甸镇大山村(新甸镇政府大楼);法定代表人高俊辉;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矿业产品加工、销售;矿业工程咨询,技术服务,矿业附属产品开发,加工销售;金矿地下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11-01-21。经营期限2011-01-21 至 2027-04-11;登记机关岫岩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567******B;法律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马世令,男,1965年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孟令华,女,1962年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周传绪,男,1966年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解青,女,1963年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马晟轩,男,1988年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李雅男,女,1993年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高俊辉,男,1960年出生,住辽宁省大石桥市。
李艳阳,女,1962年出生,住辽宁省大石桥市。
诉讼情况
已诉讼执行,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项目亮点
抵押房产涉及大连市内主城区、开发区,具有一定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特别提示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二)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电话:
左经理,电话:139*****343;
何经理,电话:159*****990。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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