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泸州市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企业和协会意见的情况说明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泸州市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企业和协会意见的情况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22〕240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泸州市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6月9日书面征求了泸州市建筑业协会和14家企业的意见,共收集到意见3条。附表如下:

反馈单位

建议意见

是否采纳

未采纳理由

泸州市建筑业协会

一、第二条第(二)款评价方式中“采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修改为“采取委托行业协会”

不采纳

拟委托具有相应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具体承办。

二、建议在第四条第(八)款第1点扶优扶强市场主体中新增“推进‘川筑劳务’‘泸建工’特色劳务品牌做大做强”的内容

采纳


三、在第四条第(八)款第3点加强行业队伍建设中,新增“按照“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总体布局,打造一体装配式新兴产业工人实训基地”的内容。

采纳


中韵四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无意见



中泰天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无意见



四川万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无意见



泸州维本利达投资有限公司

无意见



泸州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无意见



乐山正龙建设有限公司

无意见



泸州市鸿通华远房地产开发公司

无意见



泸州市耀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无意见



泸州蓝田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无意见



泸州市江阳区兴明投资有限公司

无意见



泸州市江阳区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无意见



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

无意见



四川省泸州市佳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无意见



中交一公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无意见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质量 试点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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