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D22-5号
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D22-5号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D22-5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启东市吕四港开发区江苏海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新紫琅一号船清理航道,随意抛泥。
二、整改实施主体
启东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对广汇公司码头前沿维护疏浚施工的监管,如发现随意抛泥等违法行为,相关执法部门立即对广汇公司及所属施工单位进行查处;
2.启东海事处利用码头前沿CCTV及执法艇巡查等方式,加强动态检查,规范疏浚船只的水上交通行为;
3.南通海警局启东工作站将新紫琅1纳入重点监管船舶名录,在后续日常执法过程中重点予以关注。
4.要求广汇公司作为业主单位建立施工管理体系,做好现场监管。
四、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
五、整改完成情况
接到信访交办单后,启东海事处赴现场检查。启东海事处通过对广汇码头前沿CCTV检查等方式开展施工监管,并通过海巡艇现场巡航方式开展现场检查。2021年12月19日上午,由启东海事处派出执法人员登上正在施工中的新紫琅1开展检查核实,并通过AIS轨迹比对等方式进行检查,未发现该船舶在施工作业期间有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现象。
南通海警局启东工作站对新紫琅1进行核查,根据南通海警局启东工作站的核查结果,新紫琅1船水上水下活动许可、海上倾废许可齐全,船舶相关证书齐全,尚未查实新紫琅1船存在非法倾废的事实,在调查的过程中亦未发现新紫琅1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吕四港开发区在接到交办单后,派出港口管理局工作人员,根据启东海事处和南通海警局的核查情况,对2019-2021年期间,广汇公司及海宏公司办理的生态环境部倾倒许可证及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进行了核实,手续办理情况符合规定,证件真实有效。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3日)向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映。
监督电话:0513-********
电子邮箱:qdsthjjxfk@163.com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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