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D25-8号
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D25-8号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 D25-8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 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启东市在长江边建有三家垃圾焚烧厂不符合《长江保护法》规定,举报人希望环保局认真对照《长江保护法》第49条规定,提供书面说明进行回复是否合法。
二、整改实施主体
启东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1.要求三家焚烧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管理,在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基础上,有效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
2.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将联合生命健康产业园、相关职能部门提高执法频次,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
四、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
五、整改完成情况
1.举报人反映的“三家焚烧企业是否合法”问题。经现场核查天楹、润启、国启三家企业资质、环评、排污许可证等资料,三家焚烧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建设合法。启东生态环境监测站于 2021 年12月9日对启东港距北岸 500 米、1000 米、2000 米及川洪港河(园区工业水厂北侧 ) 进行地表水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检测结果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要求。现场检查时三家企业废水治理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偷排漏排现象。
2.三家焚烧企业废气排放及园区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情况。现场检查时,三家焚烧企业环保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控正在运行。2022 年至今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物联网监测平台数据分析显示,分布于绿地长岛长江沿岸的 6个监测点各项污染物指标 (VOC、二氧化硫、氨气、硫化氢、臭氧、臭气、乙烯 ) 浓度水平均较低且稳定,表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无明显异常。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3日)向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启东生态环境局):0513-********
电子邮箱(启东生态环境局):qdsthjjxfk@163.com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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