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陕01破45号西安航新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19陕01破45号西安航新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西安航新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西安航新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5日裁定受理对西安航新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新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管理人。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管理人向债权人主席提议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经债权人会议主席同意,定于2023年8月2日下午15时召开航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本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下及网络平台同时召开,债权人请务必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确定参会人员及获取参会资格。

一、 会议的召开地址及平台

1. 线下会议地址

线下会议时间:2023年8月2日

会议地址:陕西省中级人民法院二楼民事中法庭

参会须知:每个债权人参会人员原则不超过2人,参会债权人需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书,进会场将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书资料递交管理人处进行核验,并进行会议签到。

2. 线上会议平台

本次会议采取同步线上直播形式进行,请债权人在会议召开前五日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确定参会人员及获取参会资格。

线上会议通过腾讯会议软件召开,实时直播,请债权人或者代理人,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并将用户名设置为与身份证一致的真实姓名,以供管理人审核入群。债权人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并输入群号申请进入债权人会议群,债权人会议地址及进入密码由管理人于会议前5天通过电话、邮寄等形式告知,债权人可在会议前5天内进行参会报名,如实填列身份信息。

二、 参会材料的获取

管理人在会议前5日内发放参会资料,亦会公示在线上债权人会议群中,债权人在入群以后可以自行查看,也可以联系管理人单独获取。

三、 表决期限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期限为2023年8月4日18时。

四、 表决形式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票划分为同意、反对两项,超过表决期限未投票的视为弃权,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五、 会议议程

1.核查新申报债权

2.表决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

3.表决审议关于股东李剑波虚假出资诉讼事项

4.表决审议关于债务人破产前6个月单一受偿诉讼事项

特此公告

西安航新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3年7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召开第三次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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