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2023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2023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现就我局拟实施的2023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备注

1

2023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以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在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地类,并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同时,监测更新水网、路网相关数据。具体工作要求详见《2023年福建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

41.07

二、任务目标
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3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工作,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掌握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
三、监测内容与范围
监测工作以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在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地类,并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同时,监测更新水网、路网相关数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具体监测内容和监测范围详见附件《2023年福建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资料收集与整理
收集涉及民政、统计、应急、教育、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等行业,现势性为2022年1月1日之后的专题资料、POI数据,结合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城市大比例尺基础测绘、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等成果,为确定各类监测对象空间位置、占地范围和属性做参考和指引。
(二)监测内容采集
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以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遥感影像,利用多种技术手段,结合实地调查,确定相关监测内容的位置、占地范围和相关属性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对于有独立用地的监测要素,监测时实地与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二级类一致的,在变更调查成果底图上进行细化采集,矢量化相关位置和范围,并标注相关属性;监测时实地与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二级类不一致的,在单独图层上进行采集,矢量化相关位置和范围,并标注相关属性,同时,按照国土变更调查外业举证相关要求进行举证。
二是对于没有独立用地的监测要素,以单独图层表示其矢量位置,并标注相关属性。
三是对于相关部门权威资料可以表明相关属性的,可以直接使用;对于无权威资料或相关资料不能表明相关属性的,要结合外业实地调查确定相关属性。
四是对于监测时实地原有监测要素改变为不需要监测的要素,对其范围进行标注,以单独图层表示其矢量位置。
五是水域网络、交通网络只更新河湖(含大型水库)岸线、河渠结构线,铁路(含高速铁路)、公路(含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农村道路、匝道中心线。
六是室外滑雪场相关情况根据国家下发的矢量范围为指引,结合管理资料和实地调查,进一步确定其范围及相关属性。
(三)质量控制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控制工作要求和责任,明确监测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作业队伍要对监测成果开展自查,接受我局的全过程检查,并接受省厅组织的对监测成果的过程检查和成果验收,配合国家对我区监测成果的质量检查工作。
(四)监测成果统计分析
对监测成果进行统计分析,满足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治理等工作需求。
五、成果要求
成果资料包含文档资料、监测数据成果和专题资料数据等其他材料,详见附件《2023年福建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
六、支付方式
项目工作经费分两期支付:
1.首期:完成全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任务,形成监测成果,提交省级检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第二期:监测成果通过上级最终检查检验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所须提交的材料
(一)资格要求:
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事业单位。
(二)所须提交的材料:
1.报价单(报价单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用文件袋单独密封包装,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1.承诺函

供应商须承诺项目开展期间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常驻机构,承诺函须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须包含授权事项、受委托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其单位公章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1.提供有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专业类别须含: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响应技术要求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须包含项目监测流程与方法、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质量管理措施、保密管理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备注: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须密封后提供,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资格审查不合格:
1.未按照采购公告规定提交报价单或报价超过预算金额;
2.供应商所须提交的材料提交不齐全或未按照采购公告的描述提交。
八、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下午18:00 。
九、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前,将要求提交的材料密封邮寄至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楼26层征迁处办公室(人工送达材料不予接收)。
十、评分方法及具体评分标准
本次采购以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来选定供应商。
十一、其他事宜
工作要求详见《2023年福建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楼26层征迁处办公室;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591-********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1日
  • 附件: 1:2023年福建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pdf
  • 附件: 2: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pdf
  • 标签: 国土空间监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