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用及教学专业照相机、摄影机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用及教学专业照相机、摄影机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用及教学专业

照相机、摄影机及相关设备采购

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用及教学专业照相机、摄影机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招标编号:NXRMYYZBB-2023-40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用及教学专业照相机、摄影机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招标内容及预算:

(一)招标内容:医用及教学专业照相机、摄影机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预算金额(元):******.00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

(元)

预算总金额(元)

1

全画幅数码照相机及配件

1

******.00

******.00

2

数码照相机及配件

1

*****.00

*****.00

3

摄影机及配件

1

*****.00

*****.00

合计

3

/

/

******.00

注:1.包含实施、培训、货运等费用,质保期1年

2.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资质: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原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或“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信息为准,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开标前3日内。开标现场再次进行查询,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五、评标方法

综合评审法。

六、其他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4051-******

报名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405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话报名后1天内发到提供邮箱。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期限:5个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下午18 时。

开标时间:2023年 7月28日上午8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二楼第三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行政楼2楼);开标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照相机 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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