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净水厂一期工程(营山县自来水实验室工程)设备、安装及装饰标段招标公告
城北净水厂一期工程(营山县自来水实验室工程)设备、安装及装饰标段招标公告
营山县城北净水厂一期工程(营山县自来水实验室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装饰标段。
营山县城北净水厂一期工程(营山县自来水实验室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装饰标段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营山县城北净水厂一期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投资【2011】10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营山县供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营山县供水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投资【2011】101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0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天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营山县朗池镇红光村;
2.2项目概况:新建自来水厂取水工程,包含取水泵站一座及附属设施、取水头部、引水管道,取水泵站总取水规模45万吨/天。利用已建368平方米实验室用房,建立水质常规检测项目42项、非常规检测项目12项的标准实验室。标准化实验室包括: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配置(如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离子色谱仪等、自动菌落计数仪、原子荧光光度计);辅助仪器设备配置(如纯水机、蒸汽压力锅、多功能电子天平等);实验室配套设施设备(多功能操作台、药品柜、通风系统)及相配套的安装及装饰工程。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营山县自来水实验室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装饰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辅助仪器设备、实验室配套设施设备等货物采购及安装、装饰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山县自来水实验室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装饰标段:1、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本工程招标货物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近3年(2012年至今)已完成至少1个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供应与安装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具有本工程招标货物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事宜;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1月 10 日至 2015 年 11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30 分至 12 时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营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窗口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提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02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山县供水公司
地 址: 营山县朗池镇西月路37号
邮 编: 637700
联 系 人: 康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天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浣花北路9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11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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