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保障社会化及食堂劳务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饮食保障社会化及食堂劳务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饮食保障社会化及食堂劳务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2023-JQ13-F101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饮食保障社会化及食堂劳务承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13-F101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 内容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万/年) | 服务质量 标准 | 服务起止期 | 服务地点 |
1 | 家苑餐厅餐饮社会化保障 | 详见 第六章 | 年 | 2 | 240 | 详见 第六章 | 合同2年,一年一签 | 浙江宁波 |
2 | 地方患者和非工作人员营养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 | 详见 第六章 | 年 | 3 | 自负盈亏需缴纳场地使用费 | 详见 第六章 | 合同3年,一年一签 | 浙江宁波 |
说明 | 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中标单位数量:1家/每包。 3. 包一:家苑餐厅餐饮社会化保障采用劳务派遣模式。 4. 包一:投标供应商报价包含家苑餐厅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员工工资,社保,体检费,养老金,各类福利补贴等)。 5. 包二: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采用自负盈亏模式,定期场地使用费,租凭面积277.87m2,单位租金0.90元/m2.天,年租金9.13万元/年。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最高限价:480万(其中包一480万元;包二无预算);
3.本项目确定 1家供应商/每包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产品类别,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七)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次服务人数600人以上食堂社会化服务业绩,并提供签订的服务合同(投标时提供,以签订日期为准)。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7月31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领表》原件(见附件)。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cgglk906@163.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15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377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15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377号。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沈老师、韩老师
办公电话:0574-********
传 真:0574-********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毛助理
办公电话:0574-********
2023年7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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