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实验中学:宁乡市实验中学食堂、宿管等从业人员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三年劳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宁乡市实验中学:宁乡市实验中学食堂、宿管等从业人员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三年劳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实验中学食堂、宿管等从业人员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预算:1*******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年费用(元)

三年总费用(元)

备注

1

工会办

1人

*****

*****

不可竞价部分

2

行政办

6人

******

******

不可竞价部分

3

学生处、总务处

26人

******

*******

不可竞价部分

4

励志部

18人

******

*******

不可竞价部分

5

食堂

45人

*******

*******

不可竞价部分

6

商店

8人

******

******

不可竞价部分

7

社保费用

104人

*******

*******

不可竞价部分

8

管理费

104人

******

******

可竞价部分:投标人最高上限不得高于180元/人/月

9

税费

******

10

合计

1*******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配置工会办、行政办、学生处、总务处、励志部、食堂、商店等服务人员104人,具体要求如下:

设岗位明细表

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人数(人)

备注

工会办

工会活动室

1人

行政办

文印员

1人

化学实验员

1人

图书室管理员

1人

阅览室管理员

1人

行政办接待

1人

行政办文员

1人

学生处、总务处

宿管主任

1人

宿管

14人

环卫

6人

工勤

3人

木工

1人

水电

1人

励志部

厨师

3人

司炉

1人

帮厨

7人

维修、保管

1人

卫生

1人

宿管

2人

售货员

2人

管理员

1人

食堂

经理

1人

副经理

1人

主管

1人

厨师

8人

厨工

3人

蒸饭

2人

服务员

29人

商店

话吧管理

1人

餐卡管理

1人

服务员

6人

合计

104人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三年

2、服务地点:宁乡市实验中学内

五、服务标准

(二)人员要求

1、总用工人数不少于104人,所有聘用人员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购买社会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2、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食堂厨师、励志部厨师、帮厨等人员需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厨师等级技能资格证书;

3、所有聘用人员必须持有有效饮食行业健康证;

4、所有人员的驻场工作地点必须服从分配并满足项目的整体服务要求,如因工作原因乙方建议进行人员岗位调整,需经甲方同意认可;

5、甲方对乙方所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不合要求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第一时间内停止其工作,并及时另派人员接替其工作,直至甲方认为满意为止;

6、所聘员工要求女职工法定年龄55周岁以下,男职工法定年龄60周岁以下(男女职工要求是本市常住人员)。

六、服务要求、内容及标准

(一) 工会活动室管理员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发挥工会全体委员的作用,布置、检查、指导各基层小组开展工作。

2、贯彻《教师法》、《教育法》、《工会法》,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关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3、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切实履行民主参与职能,组织和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在民主渠道和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

4、组织好群众性文体活动,充分利用教工之家等活动场所,搞好群众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体生活,使教职工在各项活动中陶冶情操,增长见识。

5、做好来信来访接待、文书档案管理及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

6、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

(二)文印员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段公文排版及公文、资料的文印工作。

2、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文件机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打印室。

3、热爱本职工作,热情接待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虚心接受各科室反馈的服务信息,并积极改进。

4、爱护设备,并严格执行规定操作工序。做好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

5、负责文印室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6、做好发文登记及其他管理台账的整理、保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化学实验员

1、化学实验员应做好化学实验室的技术、管理工作。

2、熟悉各种规格的药剂、仪器的性能,熟练掌握药剂、仪器的使用及保管和维修方法。

3、了解和熟悉各年级的化学演示和学生实验,协助教师和学生顺利进行实验。

4、定期检查实验器具和危险品存放的保管情况并做好记录。

(四)图书、阅览室管理员

1、认真做好图书馆的管理、使用工作。

2、做好图书、期刊的日常借阅及维护工作。

3、对已归还图书、期刊及时整理、上架流通。

4、每日定时做好新进图书、期刊的接收工作。

5、对新进图书、期刊分别进行详尽的登记并分类、整理、上架,便于人员借阅。

6、每年一季度针对上年度的图书期刊进行装订、登记、分类、上架。

7、每季度末根据借阅登记进行统计,并催还未归还的借阅图书,按分类要求上架或入库。

8、按月装订订阅的报纸。每月按顺序入库,便于以后查找。

9、按规定办理图书资料的借、还、丢失和损坏赔偿手续。

10、定期清点藏书,对陈旧、损毁图书进行相应处理。

11、每天整架至少一次,保持室内清洁,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潮等基本工作。

12、按时完成领导交待的工作。

(五) 行政办接待、文员

1、 协助学校领导下处理日常校务的办事机构,处理对外联系、对内协调的工作。

2、 负责学校、办公室收文、发文等处理工作;

3、 负责做好学校各类会议、庆典、活动等会务场地、资料、音像等准备工作;

4、 负责外来工作电话的登记和催办工作;

5、 负责学校来往宾客的接待工作;

6、负责校领导办公物品、文具的申领、发放、管理等工作。

(六)宿管员

1、确保宿舍各寝室内、楼房走道、楼梯间等卫生整洁。

2、确保住宿生遵守住宿规章制度,及时处理学生矛盾纠纷。

3、协助校方领导做好宿舍文化建设和宿舍文明卫生建设工作。

4、外来人员(非家长、外卖、快递员、收废品等人)未经批准登记不得进入宿舍区;学生宿舍区不能留宿家属。

5、大件物品未经登记不准离开宿舍区。

6、禁止在宿舍做饭,帮学生洗衣服,代收快递,充电及代保管电子产品。

7、迅速处理宿舍区突发事件;排查宿舍区房屋设施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和处理。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具体要求按附件1《学生宿舍管理》实施)

(七)环卫保洁员

1、做好校园保洁、整理,达到《保洁服务工作标准》的要求。

2、负责消毒打药、灭蚊蝇工作。

3、严格遵守库存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每日负责巡视收集各层垃圾,并负责送到垃圾站。

5、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工装干净整齐。

6、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准时上岗。

7、提高安全意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保洁主管报告。

8、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清洁,保证工作质量。

9、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各类工具,发现设施损坏及时报修。

10、了解所管物资的使用情况,掌握所管物品的性能、用途、保管常识。

(具体要求按附件2《保洁服务工作标准》实施)

(八)维修人员

1、维修工应着装上岗,佩带工作牌,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2、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单后,根据报修单维修项目到库房进行领料登记,维修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现场。

3、 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应清理现场使设施、设备正常并由报修人员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

4、 维修人员回到单位根据用料情况,余料退回库房并在《报修单》上签字,将《报修单》存档。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具体要求按附件3《日常维修工作标准》实施)

(九)食堂管理

1、需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满足就餐者饮食和营养的需要,并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2、保质保量,色、香、味俱佳,且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3、早餐6:50~8:30,中餐11:30~13:00,晚餐17:00~18:30可根据学校要求开餐时间进行调节(具体以学校实际作息时间为准)。

(具体要求按附件4《食堂考核管理办法及处罚细则》实施)

(十)商店管理

1、熟悉各物品的价格、款号、库存等情况。

2、收款过程中要做到快、准、不错收、不漏收,上交现金无差错。

3、爱护及正确使用商店设备,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4、掌握物品的销售情况,对于畅滞销货物予以登记,平衡销售和库存情况,做好补货工作。

5、保持商店卫生干净整洁。

6、下班前认真做好当日账目工作,做好日盘点工作。

六、验收标准

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期为壹年。试用期为3个月,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中标人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学校要求,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七、其他要求

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3.1付款人:宁乡市实验中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3.2付款方式:按月度支付

4、本项目为包干方式,包含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等一切与该项目有关的合理费用,投标人应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费用的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的,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有关费用自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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