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高速公路企业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创建项目询价公告
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高速公路企业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创建项目询价公告
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高速公路企业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创建项目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
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高速公路企业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创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计划,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现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就本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询价范围
2.1 询价内容:本项目包含编制安全文化手册及建设安全文化室和安全文化长廊,其中安全文化室整体布局为长方形,长约10.7米、宽约5.7米、高约3.7米;安全文化长廊长约10米,高约2米。具体平面图详见附件。本项目工作内容包含安全文化室和安全文化长廊(两侧)的设计、装修、家具和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保修等所有文化建设涉及到的工作。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设计说明、平面设计图、效果图、材料表、家具和设备清单等设计资料。
2.2 设计主题:本项目是以安全文化为主题,将安全文化以具体视觉形式向员工和社会群众展示,打造安全文化、事故警示、安全创新等展示区。利用现代化智能终端等多种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理念宣传贯彻,围绕“一路多方”联勤联动进行宣传交流。打造集知识学习、技能培训、设备展示、应急演练为一体的宣传中心。
2.3 计划工期:60日,自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5 建设地点: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站所,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询价公告附录,并在资质条件、业绩、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将被否决。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注册登记。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QQ:**********。(如遇平台注册、审核相关问题请根据上述联系方式进行联系)。供应商首次注册审核通过时间一般为一天内,平台工作人员审核时间为上午8:30到下午17:30。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缴纳文件费500元后下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4.3 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询价文件,则视为未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8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天9时00分至9时30分之间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塔桥北路92号湖北交投荆州发展大厦二号楼5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授权书纸质版(或电子版)出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hbjtjhgs.com)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塔桥北路92号湖北交投荆州发展大厦二号楼
联 系 人:卜先生
电 话:0716-*******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9*****761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供应商近3年完成过3个合同额不低于15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
注: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1、供应商未处于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未被禁止参与招投标;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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