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汛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凌汛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呼源镇自然保护区呼玛河护岸凌汛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关于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呼源镇自然保护区呼玛河护岸凌汛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2015年度)由黑水发【2015】770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大财指(农)【2015】191号文件下达了资金;招标人为呼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呼中区水务局。设计单位为大兴安岭地区水利勘测设计室,工程分为一个标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向黑龙江省水利厅递交了招标报告,招标编号:SLSGG2015-894。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呼中区呼源镇自然保护区内原有石笼护岸615m,丁坝4座,分布于保护区大桥上、下游,左右两岸,在近年抵御洪水发挥重要作用,但由于工程没有维护资金,至使该护岸工程年久失修,累计冲毁石笼护岸421m、丁坝4座。剩余护岸冲刷毁坏严重,致使工程整体防洪能力明显降低。直接威胁防洪工程的安全,直接威胁防火公路,大桥,检查站等运行的安全。

本次招标范围为:土方1361.26m3,石方2539.4m3,无纺布2404.13m2,砂方178.32m3,格宾网面积6904.40m2。工程预算65.01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4、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9:00,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9:00,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2015年11月15日9:00—12:00为集中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在集中答疑时间之外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回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需要咨询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到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11月15日14:00-16:00时,统一在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向投标人发放答疑函,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前来签字确认领取答疑函.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呼中区水务局

举报电话:****-*******

招 标 人:呼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联 系 人:佟利君

联 系 电 话:****-*******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袁明慧

联系电话:181*****121

联系电子信箱:hljzzb1@163.com

日期:2015年11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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