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挑花厂数字文创产业园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免拆低模钢筋桁架楼承板招标计划

重庆市渝中区挑花厂数字文创产业园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免拆低模钢筋桁架楼承板招标计划

招标项目编号 *****" isread="true" zdlx="string" maxlength="200" kjlx="text" kjid="text" td_pxh="3" before_value="2023-*****">2023-***** 招标项目名称 重庆市渝中区挑花厂数字文创产业园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免拆低模钢筋桁架楼承板招标计划
招标组织单位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7-24 17:00:00 发布日期 2023-07-21

致各投标单位:<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挑花厂数字文创产业园 EPC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需要,决定对本工程所需免拆低模钢筋桁架楼承板进行招标采购,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参加投标。

1、工程名称:挑花厂数字文创产业园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2、招标范围: 挑花厂数字文创产业园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所需免拆低模钢筋桁架楼承板。

3、工程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捍卫路片区

4、工程用量:约*****平方米,以项目生产实际需用量为准。

5、技术要求

5.1交付货物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5.2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完全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质量及验收标准的规定,且符合建设单位和业主方认可的质量及验收标准。如《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DJBT50-15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2015、《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2016)、《重庆市建筑工业化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安装及质量验收规程》(DBJ50/T-190-2014)《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技术标准》(DBJ50/T-190-2019)。

5.3免拆低模钢筋桁架楼承板检测:原材料的相关常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均由投标方提供。

6、交货方式

6.1投标方负责将免拆低模钢筋桁架楼承板运至约定的交货地点,招标方负责卸货并指定专人在送货单上签收,并保留存根作为对账结算依据,卸货完成即为交货完毕,视为免拆低模钢架桁架楼承板表观质量合格,但不免除投标方质量方面的问题。

6.2供货周期:投标方收到招标方确认的订单计划后,投标方应在7日内完成生产,保障货到现场。

7、风险承担:投标方承担预制构件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招标方承担构件卸货后的一切风险(不包含因投标方质量本身问题带来的风险)。

8、计量方式:按成品构件设计图示尺寸的实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9、要求投标方采用的钢材品牌为重钢、达钢、威钢、水钢、龙钢、冷钢、武钢、昆钢,其他品牌要求 /

10、价格执行

10.1本次招标价格包括所订产品的成品、生产、出厂检测、供应、包装、图纸深化设计、管理费(包含异地综合管理费)、税金、上车费、货到工地收货方指定地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前期设计配合、现场协调、配合验收、每批次产品的例行送检、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

10.2投标方报价不得高于185元/m2,否则视为废标。

10.3 上车费、运费由投标方承担;现场卸车费、吊装费由招标方承担。该项目地址在渝中区,运输车辆只能在晚上10点后进场,到货当天晚上不能卸货,需在第二天白天卸货,晚上十点后再出场的情况。现场影响运输的其它条件由投标方自行踏勘线路,招标方不统一组织踏勘。

10.4报价为含税价,投标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3%(若遇政策变化,增值税税率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10.5 调价原则:此次投标价为固定单价,在供应过程中若原材料、燃油涨跌等双方均不对结算单价进行调整。

11、支付要求

11.1 货款支付条件:双方于每月20日-25日办理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供应结算,发票在结算办理完成后2日内开具并移交给招标方相关人员手中,办理结算后30日内支付当批结算金额的100%。若招标方未按约定付款,投标方可对逾期未付金额从付款截止之日起按照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同期1年期贷款LPR,含税,投标方向招标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收取资金占用费,但不得停供。

11.2 支付方式:网银转账。

12、争议的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友好协商不成,向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合同生效

13.1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招标方执肆份、投标方执贰份。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内容,在双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13.3双方应在招标结束后及时完成合同签订,若在中标通知发出后3个月内未完善合同,视为本次招标无效。

14、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内容变更(包括价格调整、品种或数量增减、变更送货地点等),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5、招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北京时间17 :00 时(如有调整,招标单位及时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16、本次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形式,招标方以总价最低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17、以下情况视为无效报价:涉嫌围标串标;涉嫌违规关联交易;招标要约不完全响应;投标报价不完整、不合理;投标报价表中投标方未盖法人印章、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用印);投标报价表中必填项未填报(包括投标方联系人及其手机联系方式、报价时间等);材料质量无法保证;材料供应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等情况。

18、招标方基本信息

招标方名称: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500*****301**********

招标方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袁家岗1号

邮编:****** 电话/传真:023-********

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77*****66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EPC工程 产业园 楼承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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