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泽曲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招投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全过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河南县泽曲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招投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全过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段、招投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全过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2015-YL-2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县泽曲河河道治理工程已根据黄发改字【2015】387号文予以批复。招标人为河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招投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全过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县泽曲河县城段、宁木特镇段。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河南县泽曲河新建堤防9.101公里,加培堤防1.081公里,新建堤防护坡10.182公里,护岸17处、长7.21公里;新建穿堤涵闸5座、拆除重建2座;新建堤顶道路10.182公里,其中混凝土路面8.47公里,砂石路面1.712公里。
完成河南县泽曲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招投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全过程勘察设计工作。
2.3设计周期:一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并提供可以证明报名人为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件(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1月30日上午9:00,地点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应资质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河南县高原南路2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
联系人:侯女士
电话:****-*******
传真:****-*******
财务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青年巷支行
账号:********8545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标签: 设计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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