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地区副食品筹措入围比选项目第四轮

丹东地区副食品筹措入围比选项目第四轮

丹东地区副食品筹措入围比选项目(第四轮)

2023-JLBNUE-F10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2023-JLBNUE-F1006

(二)项目名称:丹东地区副食品筹措入围比选项目(第四轮)

(三)预算金额:

第1包:每三个月约330万元;第2包:每三个月约350万元;第3包:每三个月约160万元;第4包:每三个月约130万元;第5包:每三个月约50万元;第6包:每三个月约170万元;第7包:每三个月约310万元;第8包:每三个月约600万元;第9包:每三个月约400万元;第10包:每三个月约100万元;第11包:每三个月约210万元;第12包:每三个月约140万元;第13包:每三个月约30万元。

(四)采购需求:

通过第四轮公开招标方式重新引入副食品供应商(生产商)入驻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平台。

1.副食品类别:猪肉,牛羊肉,禽肉,熟食,米面粮油,乳制品,综合商品,果蔬豆制品,水产及加工品,禽蛋,调料,冻品调理品,盒饭13类。

2.包段数量:13个

第1包:猪肉(猪肉分割品及其他品等(冷鲜、冷冻)),本包面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招标;

第2包:牛羊肉(牛、羊肉分割品及其他品等(冷鲜、冷冻)),本包面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招标;

第3包:禽肉(鸡肉分割品及其他品等(冷鲜、冷冻)),本包面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招标;

第4包:熟食(禽肉、畜肉熟食等),本包面向食品生产企业(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招标;

第5包:米面粮油(大米、面粉、食用油、杂粮等),本包面向食品生产企业(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招标;

第6包:乳制品(纯牛奶、酸奶、风味奶等),本包面向食品生产企业(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或国内生产加工企业的授权代理商)招标;

第7包:综合商品(含面包、方便面、八宝粥、火腿培根、烘焙食品、罐头、榨菜、咸菜、挂面、鲜切面、咸鸭蛋、松花蛋、生日蛋糕、大桶水、自热食品、花生、瓜子、糖果、饺子皮、月饼、饮料等快消类,其他各包段食品生产企业自有品牌外无法供应保障的其他商品,以及服务保障过程中新分类的其他商品),本包面向食品经营企业招标。入围供应商除供应保障本包商品外,兼顾平台应急(零星)商品采购供应保障(根据应急保障区域,平台可组织该包段入围供应商以浮动率竞价的方式按区域分别确定各区域应急(零星)采购供应商,供应商可兼中多个区域的应急(零星)采购服务保障资格),供应商品范围覆盖第1-13包内所有品类商品。同时,在极端天气及有效竞价供应商不足3家等特殊情况下,根据平台要求和竞价规则,该包入围供应商可以参与面向食品生产企业第1-6包的竞价,但竞价兼中1-6包中最多1包(按1至6包的竞价结果顺序确定);

第8包:果蔬豆制品(一般水果、蔬菜、豆制品,含根茎类、叶菜类、瓜果类、菌菇类、水果、豆芽、鲜海带,豆制品等),本包面向食品经营企业招标,该包同时引入832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拟从832扶贫平台采购额不超过10%)及驻地农业种植场、合作社等,按需从农业种植场、合作社采购农产品纳入该包段,由当期竞价“主”供应商采购供应;

第9包:水产及加工品(海水、淡水水产及加工品(鲜、活、冷冻)),本包面向食品经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招标;

第10包:禽蛋(鲜鸡蛋等),本包面向养殖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食品经营企业招标;

第11包:调料(含调味酱、汁、酱油、醋、调味粉料、干调、干菜等商品),本包面向食品经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招标;

第12包:冻品调理品(含丸子、速食饺子、汤圆、粽子、调理品、冻鸭、冻鹅等),本包面向食品经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招标;

第13包:盒饭,本包面向食品经营企业、集中配餐企业和中央厨房等招标;

注:第9-12包中,若生产型企业中标入围,对应包段将生产企业的品牌商品进一步细化独立拆分品牌商品包,生产型企业仅竞价供应本单位生产加工的商品,但贸易型企业必须响应对应包段的所有商品,可竞价兼中对应包段中所有细化拆分的品牌商品包。若第1-6包生产企业的品牌商品(或按屠宰种类)细化独立拆分品牌(或屠宰种类)商品包,出现有效竞价供应商不足3家情况下,第7包综合商品包入围供应商可参与竞价,但竞价兼中最多1包(按照竞价结果所在包号从小到大顺序确定)。

3.各包段入围供应商(生产商)数量:

各包拟入围3-7家。若供应周期内出现供应商(生产商)汰退,相应包按照评标结果排名依次递补入围;若有效投标人为3-7家,所有有效投标人直接入围;若有效投标人低于3家,不得开标,其中第4包熟食、第5包米面粮油、第10包禽蛋、第11包调料、第12包冻品调理品若有效投标人不满3家,并入第7包综合商品包,由并入包段的入围供应商竞价供应;第13包盒饭若有效投标人不满3家,暂不招标,待有集中采购需求,延用平台历史招标入围结果,邀请历史入围盒饭供应商询价竞价供应,或再次招标;其余包段若有效投标人不满3家,重新组织招标。

4.交付地点:除第13包盒饭及应急(零星)供应商可以根据平台要求直达配送至最终交货地点外,第1-12包供应商(生产商)原则上交付地点为与平台签约仓储物流服务商的仓配中心,交付地点不唯一,具体地址由平台另行通知。因业务需要、政策调整或执行应急任务需要,交付点位可为平台客户灶点地址或任务指定地点(包含但不限于辽宁省、吉林省通化、白山周边及北方5省1市),终端交付点位包含但不限于辽宁省丹东、宽甸、东港,吉林省通化、白山周边约100个点位。

5.入围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6.供应商(生产商)可多包兼投,但不得兼中。投标人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的不同投标人不允许兼投同一包且在本项目中不得兼中,中标供应商(生产商)不得再次进行分包、转包。

7.所供副食品不得为重组技术食品。

(五)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对供应商(生产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生产商)成立时间满2年(供应商(生产商)成立时间自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算,到发布公告时间截止);

(2)非外资(含港、澳、台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有与部队、政府、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或大型综合商超等合作供应经验;

(4)近12个月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不良记录;

(5)猪肉、牛羊肉、禽肉等生产商(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辽宁省、吉林省区域范围内生产、销售、办公和仓储场所总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具备冷链运输条件,上年度副食品销售收入或业绩不少于1000万元,若为生产加工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同时提供与厂家的有效期内的品牌销售公司的证明资料及报名截止前1年内与厂家销售该类商品的交易流水。

(6)果蔬豆制品、水产及加工品等供应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辽宁省、吉林省区域范围内生产、销售、办公和仓储场所总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具备冷链运输条件,上年度副食品销售收入或业绩不少于1000万元;

(7)熟食、米面粮油等生产商(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辽宁省、吉林省区域范围内生产、销售、办公和仓储场所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若为生产加工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同时提供与厂家的有效期内的品牌销售公司的证明资料及报名截止前1年内与厂家销售该类商品的交易流水。

(8)乳制品 生产商(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或国内生产加工企业的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辽宁省、吉林省区域范围内生产、销售、办公和仓储场所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时,具备冷链存储、运输条件,若为生产加工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同时提供与厂家的有效期内的品牌销售公司的证明资料及报名截止日前1年内与厂家销售该类商品的交易流水;若为生产加工企业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不少于1个乳制品品牌的授权代理证明及报报名截止日前1年内与不少于1个乳制品品牌厂家采购对应品牌商品的交易流水。

(9)禽蛋、调料、冻品调理品、盒饭以及综合商品类供应商、生产商(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辽宁省、吉林省区域范围内生产、销售、办公和仓储场所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10)果蔬豆制品,供应商为食品经营企业,须具有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提供蔬菜在辽宁省、吉林省范围内合作的农业种植场、合作社数量不少于3个,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合同、发票或银行流水;提供水果在全国范围内合作的农业种植场、合作社数量不少于2个,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合同、发票或银行流水。

(11)猪肉、牛羊肉、禽肉,供应商必须为屠宰、加工单位或食品生产企业(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须具有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

(12)熟食、米面粮油,供应商必须为食品生产企业(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须具有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依法办理食品销售备案手续)。

(13)乳制品,供应商必须为食品生产企业(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或国内生产加工企业的授权代理商),须具有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依法办理食品销售备案手续)。

(14)水产及加工品,供应商为水产养殖、捕捞或加工企业、食品经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须具有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种养殖场合法证明)。

(15)禽蛋,供应商必须为农业养殖单位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食品经营企业,须具有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种养殖场合法证明)。

(16)综合商品包、调料、冻品调理品,供应商为食品经营企业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须具有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依法办理食品销售备案手续)。

(17)盒饭,供应商必须为食品经营企业、集中配餐企业和中央厨房,须具有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控股关联。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处于军队、地方政府及其他国家部门调查、处罚期间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3.近3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xyln.ln.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截止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时投标人存在涉法纠纷未结案的,或在前三轮供应保障中被平台方汰退,或被军队、政府列入黑名单的,或存在严重违约未整改完毕的,或经营过程中产生第三方纠纷投诉至平台或特渠单位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一律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其余供应商(生产商)可参与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项目发布网址: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地点: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网络购买,按照网上递交材料(递交材料邮箱:dalian_zhongyuan@126.com 、wzcgz91@163.com,须同时将材料发送至以上两个邮箱,注意核对邮箱地址)、材料审核(审核通过,邮寄纸质报名资料)、发出招标文件的程序进行申领。

售价:300元/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8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流程:

网络提交报名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必须与审核通过电子报名资料一致)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完成以上流程即为报名成功,取得购买标书资格。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名资料提交要求

(1)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例:F1005+5、6包+XXXX有限公司。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报名资料内容序号顺序扫描后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资料同时发送至dalian_zhongyuan@126.com 、wzcgz91@163.com(须同时发送2个邮箱,注意核对邮箱地址)。

(4)审核。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生产商)会接到通知缴纳标书款,未通过的供应商(生产商)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合格的可以缴纳标书款,补充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项目(以报名截止时间收到全部合格的电子报名材料为准)。

(5)提供招标文件。报名合格后,将在报名截止日向供应商(生产商)预留邮箱发出招标文件,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6)实地考察。报名结束后至项目评审前,包含不限于招标人、特渠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视情况对已报名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若考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不得参与后续投标活动。

(二)报名资料内容

(1)营业执照或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多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税务登记证副本(多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种养殖场合法证明);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xyln.ln.gov.cn/)中失信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中“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的查询截图,必须体现查询网址;

(9)投标第1-5包段投标人,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屠宰证、种养殖场合法证明)或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合法证明(有效期内),若为生产加工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同时提供报名截止前1年内与厂家销售该类商品的交易流水(不满足条件的报名无效)。

(10)投标第6包乳制品的投标人,若为生产商,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加工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销售公司合法证明(有效期内),同时提供报名截止前1年内与厂家销售该类商品的交易流水;若为生产加工企业的授权代理商,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不少于1个乳制品品牌的授权代理证明,同时,提供报名截止日前1年内与不少于1个乳制品品牌厂家采购对应品牌商品的交易流水(不满足条件的报名无效)。

(11)投标第8包果蔬豆制品的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种养殖场合法证明),同时提供蔬菜在辽宁省、吉林省范围内合作的农业种植场、合作社数量不少于3个,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合同、发票或银行流水;提供水果在全国范围内合作的农业种植场、合作社数量不少于2个,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合同、发票或银行流水(不满足条件的报名无效)。

注:最终提交电子报名资料(含补正或补充的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16:00,以截止时间前邮箱收到的资料为准,超出截止时间递交任何资料将不受理。特别提醒,提交电子报名资料要预留1个工作日审核时间。

(三)报名资料编制要求

1.报名资料应按顺序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报名资料应采用胶装。提交报名资料正本2份和副本2份,每套报名资料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报名资料正本封面及每页均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资料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报名资料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公章。

5.报名资料的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等”。

6.同纸质资料相同且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文件刻录光盘2套,随纸质资料一并邮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连海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58*****673

2.监督人信息

监督人:马先生

电话:0415-******* 177*****71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联系方式:0411-********

邮箱:dalian_zhongyuan@126.com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411-********


,丹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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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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