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庄镇粮站仓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曹庄镇粮站仓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 皖L********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9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砀山县曹庄镇粮站仓库建设工程

2、招 标 人:砀山县粮食局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砀山县曹庄镇粮站 。

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内涉及的相关内容。

3、工程规模:扩建高大平房粮仓1栋,占地面积约1800㎡,建设规模约1800㎡,库容约10000吨,并配套建设输送、通风、消防道路等设施,具体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工 期: 100日历天。

6、发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到场参与开标会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项目授权委托人;

4、潜在投标人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须由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5、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明细;

6、建造师有效的无在建工程证明(该证明须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否则无效标处理);

7、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8、宿州市外企业须持有《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宿备案证》方可参加投标;

9、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果为网页下载打印的,须有网页自带的电子印章;若网页下载打印的证明材料没有网页自带的电子印章的,须经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按无效标处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 www.dangshan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15时30分,地点为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西头开标一室。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30日14时30分—15时30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招标人:砀山县粮食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总祥 138*****319

地 址: 砀山县曹庄镇粮站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150*****777(杨经理)

办 公 地 址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6房间

八、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9房间

招 标 人:砀山县粮食局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2015年11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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