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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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YS-2023-TJDL-ZF0017)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报名方式采取线上购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S-2023-TJDL-ZF0017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8.0万元
最高限价:128.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28 128 书籍、课本 投标公司根据学校提供的订购教材明细,按照学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教材订购工作,投标公司需做到以下几点: 1.投标公司在收到学校教材订单后,立即组织采购,并确保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及时反馈教材落实情况。 2.投标公司根据学校提供的发书明细,将所有订购教材免费送到学校指定地点,并按学校统一的时间安排,提供教材的发放服务,确保开学前将所需全部教材妥善发放到位。 3.保证预订教材和追订教材的到书率,要严格按照学校报订的教材品种、数量提供教材,准确率要达到100%,对于追订教材要保证在一周内到书。 4.确保教材质量,坚决杜绝盗版教材。 5.对于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等质量不合格的教材,投标公司一律予以无条件换货服务。 6.学期初,因休学、退学、淘汰等情况未发放的教材,投标公司应无条件收回。 7.学期内,因学籍异动需要补订的学生用书或因教学需要补订的教师用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材的补发工作。 8.学期内,投标公司要确保退学、休学学生的教材费用及时清算。 9.因教学计划变更等特殊情况造成的教材变更,投标公司应无条件将原教材收回并根据新的教材要求无条件及时补齐。 10.在教材征订过程中,发现有新改版教材,无论上一个采购由谁供应,在学校选用新版教材时,对于老版教材投标公司要负责全部调换。 11.因改版、加印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货的教材,投标公司要及时通知学校,建议并推荐学校及时更换教材,重新组织采购,保证在交货期内教材的到位。 12.投标公司根据新生报到人数进行教材需求数的调整,多余教材退回,不足教材无条件及时补齐,并且保证补录新生、复课、转专业学生能及时领取到所需教材。 13.能为教师提供相关的参考书及电子资源。 14.配合学校完成教材图书分配与发放工作。 15.配合学校完成教材审查工作。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正常线下开课,所定教材可协商退回。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开学前2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报名方式采取线上购买方式。
方式:线上购买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开发区一经路与二纬路交叉口中国远望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报名方式采取线上购买方式。 请各供应商将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tjjinyousen@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名 称: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 帐 号:122*****791010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四大街天大科技园A2栋三层
联系方式:022-******** 186*****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晨雨
电 话:022-******** 186*****675

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1日

标签: 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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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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