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山公园停车楼、名人艺术馆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黄龙山公园停车楼、名人艺术馆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黄龙山公园停车楼、名人艺术馆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丁招(2023)27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黄龙山公园停车楼、名人艺术馆电梯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丁蜀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丁蜀镇;
2.2工程规模:约5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2台电梯安装工程;
2.4合同估算价:约55万元;
2.5工期: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和承包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且通过当地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 取得电梯监检报告及电梯使用登记标志;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电梯品牌:杭州西奥、华升富士达电梯、通力电梯、沃克斯迅达。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不接受贴牌),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并证明所投品牌的技术需求和性能与参照品牌同档次或高于参照品牌档次,征得招标人的认可并在答疑中公布后才可填入投标文件响应表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如同一品牌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的投标资格。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3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前往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荆邑北路8号四通企业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④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⑤授权委托人(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证书;⑦项目负责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7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宜兴市荆邑北路8号四通企业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④营业执照(副本);⑤《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证书(副本);⑥项目负责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⑦ 投标保证金;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丁蜀镇官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5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丁蜀镇建设局
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荆邑北路8号
邮编:******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10-********
2023年7月21日
附 件: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此为准,具体如下:
一、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初步评审合格,其中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的,已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 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 1至 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价相等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四、定标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定标,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标签: 电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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