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已由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岸发改【2023】 198号、南岸发改【2023】 199号、南岸发改【2023】200号、南岸发改【2023】 1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嘉外滩城市建设发展(重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土地出让资金、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南岸滨江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长嘉外滩城市建设发展(重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以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构建为目标,旨在打造集生态、教育、旅游、创新等多元化为一体的综合示范区。总投资约******.47万元,其中工程费约******.42万元。本项目包含四个子项目,分别是洋人街地块片区路网工程、大沙溪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重庆市南岸区幸福滨江公园工程、重庆市南岸区珊瑚长嘉外滩小学校新建工程。
(1)洋人街地块片区路网工程
洋人街地块片区路网工程共拟修建7条路,其中1条改建道路,6条新建道路,长度7.3km。总投资约*****.2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03万元。
道路名称 | 长度(m) | 标准路幅宽度(m) | 车道数(条) | 道路等级 | 设计速度(km/h) |
1号路 | 2653.971(K0+072.01~K2+725.981) | 40 | 6 | 主干路 | 50 |
3号路 | 773.640(K0+000~K0+ 773.640) | 26 | 4 | 次干路 | 30 |
4号路 | 1759.48(K0+497.381~K2+256.861) | 32 | 6 | 主干路 | 40 |
5号路 | 878.455(K0+000~K0+878.455) | 16 | 2 | 支路 | 20 |
7号路 | 808.521(K0+000~K0+808.521) | 36 | 6 | 主干路 | 50 |
8号路 | 312.428(K0+000~K0+312.428) | 16 | 2 | 支路 | 20 |
9号路 | 111.199(K0+000~K0+111.199) | 16 | 2 | 支路 | 20 |
总长(m) | 7297.694 |
(2)大沙溪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大沙溪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治理河流长度6.88km。项目建设内容按河段分为三大部分,分别为河道源头生态自净能力提升工程、盘龙立交处水质净化湿地工程、大沙溪湿地公园工程。总投资约7092.2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5767.22万元。
(3)重庆市南岸区幸福滨江公园工程
重庆市南岸区幸福滨江公园总占地面积为******.78㎡,服务建筑占地面积3936.70㎡,园路及铺装面积*****.63㎡,景观栈道面积5875.49㎡,绿化用地面积*****.96㎡。总建筑面积9470.94㎡,其中地上园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250㎡,地下室建筑面积4220.94㎡。停车位240个。总投资约*****.7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2万元。
(4)重庆市南岸区珊瑚长嘉外滩小学校新建工程
重庆市南岸区珊瑚长嘉外滩小学校新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地下室,运动场及配套用房等。学校办学规模48个班,容纳学生2160名。占地*****㎡,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6500㎡。总投资约*****.2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5万元。
2.3 本次招标估算合同金额约:约1496.62万元。
2.4 招标范围:(1)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档案信息管理,进行设计管理、参与设计优化和施工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变更审核、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及其审核、现场签证及其审核、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及配合项目审计等工作。
(3)项目管理:代表招标人完成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书面确认、移交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 组织勘察、设计的管理工作,代表招标人对各项报建审查手续进行监督;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对设计优化进行统筹管理,代表招标人进行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参与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和各类档案管理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投资、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对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进行管理,直到各项目完成移交。
(4)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材料、服务等的招标和采购工作的相关代理服务。
2.5 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最终结算审计完成止,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任意一项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的业绩要求。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监理单位,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3.2.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2.5、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外,其他文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
标签: 全过程工程咨 功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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