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局总承包公司福州项目交通导改恢复材料招标公告
三公局总承包公司福州项目交通导改恢复材料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总-滨海快线项目交通导改恢复材料-... | 项目名称: 总-滨海快线项目交通导改恢复材料-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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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三公局总承包公司福州项目交通导改恢复材料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福州项目经理部 (交通道路恢复材料) 招标编号:总-滨海快线交通导改恢复材料-2023-45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交通道路恢复材料及五金辅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福州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项目共配置4台土压平衡盾构机进行盾构区间施工 2.2招标内容:交通道路恢复材料及五金辅材(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人于2023年7月21日16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http://empm.ccccltd.cn),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请于公告发布后至2023年7月3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登陆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500元。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7月31日16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总-滨海快线交通导改恢复材料-2023-45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注意事项。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0日16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0日16时止,2023年8月10日16时开标。 5.2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标10000元。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2023年 8月 10 日15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总-滨海快线交通导改恢复材料-2023-45)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深沟村2-1凌科商务花园主楼四惠国际 公司联系人:赵占国 联系电话:182*****333 项目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155*****718 标书费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1 接收标书费凭证电子邮箱:*********@qq.com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接收投标保证金电子邮箱:*********@qq.com 备注:汇款后首先将凭证发送至相关邮箱。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且只能由投标单位公户转款,不能以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招标物资清单及包件划分
注:各单位报价为含税到场价,并注明税率。 结算支付方式: 1、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0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6个月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80%,待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后支付到结算总价款的97%,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如果买方以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支付,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深沟村2-1凌科商务花园主楼四惠国际 公司联系人:赵占国 联系电话:182*****333 项目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155*****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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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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