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用水及全校双回路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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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用水及全校双回路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用水及全校双回路工程 委托代理编号:JHD-GC-2023-07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53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B0604-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 供水管道铺设改造 1 ******.53元 ******.53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4)供应商提供了有效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2),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价格扣除: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注:根据建办市函〔2021〕510号、湘建法函〔2021〕156号、湘建法函〔2022〕65号、建办市函〔2022〕361号等文件要求,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且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注册,对此项要求供应商须在《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进行勾选承诺(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24.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应满足:/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近三个月指:2023年1月至2023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0721日起至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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