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级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市级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5-11-09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邀请国内的合格投标人就“北京市市级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项目”(招标编号0773-1541GNOA01952)中所需相关服务前来投标。
1. 招标项目内容及数量:为深入推进北京市市级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做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03]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北京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京财国库[2004]2214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北京市市级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办法》(京财国库[2005]1427号)(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北京市市级财政非税收入代理银行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及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机构中择优选择不超过15家商业银行作为北京市市级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期限为5年。
2.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11月09日至2015年11月29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1月30当天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湖北大厦迎宾楼三层东湖厅。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人民币。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合格的投标人:
5.1 投标人必须是购买了招标文件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审查认定,具有代理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资格(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商业银行。
5.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5.3 投标人资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应该具有下列条件:
5.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4 投标人应承诺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业务代理手续费收取待市财政相关办法出台后,按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主动配合市财政局在代理业务期间对其进行考核和评价。
6.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开标室。
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投标陈述: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将安排各投标人作投标陈述。每个投标人代表陈述时间均为5分钟。投标陈述顺序由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现场抽签决定。
9. 抽签时间及地点:
现场抽签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现场抽签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516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准时参加现场抽签,并现场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按规定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抽签。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邮 编:100089
联 系 人:丁鑫、梁志妹、邹家恒
电 话:***-********/22
传 真:***-********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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