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顺平县学前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3年顺平县学前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1 15: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2023年顺平县学前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3-08-1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000*****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7-24至2023-07-28, 08: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8-14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通知公告”中注册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完成并办理数字证书(CA)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下选择“保定市”,打开【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文件。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咨询电话:**********/177*****662。 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秘。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标签: 学前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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