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弱电系统招标公告

会议室弱电系统招标公告



会议室弱电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工作计划安排,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会议室弱电系统进行采购,现将供应商报名资格条件和有关采购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会议室弱电系统

二、项目编号

2015-KJYJ-1149

三、项目概况

(一)建设内容

会议室弱电系统包括:视频显示系统、控制及切换系统、会议及扩声系统、录播系统及综合布线。

(二)设计原则

会议室弱电系统应采用当前先进的设计理念和建筑智能化技术,既能满足目前需要,又具备功能扩展能力,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考虑施工和维护的便捷性。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技术先进:需采用技术先进、集成度高、适度超前的主流技术和方案,使系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安全可靠、易于管理:系统必须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兼容性,需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如冗余、容错等技术,使其长期处于稳定的工作状态,并具备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保证系统高效、安全运行。

3.灵活开放、可扩展:系统设计应采用开放式结构,遵循开放式国际标准,便于功能扩展,以及与其他品牌设备互联、集成。系统应采用模块化结构,以满足通用性和可替代性。系统应可支持通信技术的数字化、可视化、实时化应用,兼容语音、数据、图文和图像的传输,并可与外部网络连接,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较强的升级性。

4.高性价比:在实现先进性、可靠性的前提下,达到功能与经济的统一。既要防止片面追求系统的超前性,也要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性而降低功能与技术的先进性,使系统具有较高的性能价格比。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注册的全内资企业,具备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及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

4. 投标人须提供两年内类似项目的工程案例,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招标。

6. 系统整体质保期不低于两年。

五、须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采购中心留存)

(一) 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 登记人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

(四)提供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复印件;

(五)近3年内类似项目的业绩复印件(不少于2份)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六、报名方式与时间

请拟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务必于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将加盖公章的预审材料送达武汉市江岸区黄浦大街288号采购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我中心将按照本次采购项目的有关要求,组织采购人共同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合格后组织实地考察。

七、预审结果的说明

根据采购有关规定,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且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较多时,经采购单位同意,在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我中心将与采购单位通过随机方式确定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预审结果另行通知。

八、开标时间、地点、标书领取方式:考察合格后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机 构:武汉市江岸区黄浦大街288号采购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黄浦大街288号

联 系 人:苏 刚

联 系 电 话:***-******** 134*****2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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