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审计、评估机构的招标公告

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审计、评估机构的招标公告





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1日作出(2023)黔0303破申6号、(2023)黔0303破申7号《决定书》,决定对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联合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两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为顺利推进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拟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银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于国强,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贵州聚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持股67.53%,贵州聚鸿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持股32.47%。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高桥街道温州路遵义市奥特莱斯城市广场AB栋2-30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8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本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熊本泉,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熊本泉持股100%。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温州路与汕头路交叉口奥特莱斯办公楼一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7*******,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企业运营管理、营销策划,商业市场调研,品牌推广服务,商业布局规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商业摊位租赁、管理服务,文化交流活动组织策划,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销售: 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装潢材料、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电子产品、珠宝首饰、箱包、钟表、眼镜、(除隐形眼镜)化妆品、洗涤用品、家用电器、厨房用具、音响设备、电子器件、宠物用品、皮革制品、家具、花卉、玩具、工艺品、陶瓷制品、玻璃制品、塑料制品、通讯器材、乐器、计算机软硬件、仪器仪表、装饰材料、初级农产品的;验光及配镜服务,钟表维修,修鞋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礼仪服务,礼服出租,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计算机集成服务,婚庆服务,产品包装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照相彩扩服务,干洗服务,代理自营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服装加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招募评审方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审计、评估机构应当在2023年7月28日下午5:30分之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参选报名书、承诺函,并按照要求提供主体资格审查材料并进行初步报价。

联系人:孙律师

联系电话:185*****793

电子邮箱:sunyueming@yingkelawyer.com

(二)资格审查

参选机构按要求提供审查材料供临时管理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参选机构书面承诺:

(1)机构及主要负责人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参与人不存在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情形;

(3)与聚银公司、信本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利害关系;

(4)不存在重大债务纠纷或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情形;

(5)本项目未以联合体参选,不转包、分包。

2.参选机构不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证明材料: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目录。

3.参选机构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相应行业的执业许可;

(2)项目参与人员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主办人员具备行业相关资质,具备签署相关意见、报告的资格。

特别说明:预重整、重整案件资产评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评估。

请参选机构按照以上顺序准备、装订报名材料。参选机构资格审查的相关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如存在隐瞒、欺骗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取消参选资格,已经中选后发现存在隐瞒、欺骗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取消中选资格,因此给聚银公司及信本公司预重整、重整工作开展产生影响、导致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三、现场遴选

(一)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参选机构应当根据临时管理人公布的评分规则填写自评分表,并按照自评分表顺序编制印证材料。自评分表、印证材料由参选机构自行密封。

(二)自评分核查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参选机构,应在临时管理人通知的现场遴选时间携带密封的自评分表及印证材料参加现场遴选,由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现场拆封,不符合前述资料装订要求的视作废标。拆封后由临时管理人现场工作人员与参选机构共同核对印证材料。印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临时管理人现场工作人员对评分作调整,由参选机构代表签字确认。

现场遴选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银行北街招商银行大厦21楼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三)现场讲述

参加讲述的机构围绕聚银公司及信本公司审计、评估项目提出针对性方案,就参选机构工作团队、工作方式及具体工作方案等进行现场讲述。参讲机构对相关事项有疑问的,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应当进行答疑。临时管理人根据参选机构现场讲述的情况结合评分规则进行评分,多名工作人员参与评分的,取平均分。

(四)二轮报价

现场讲述完毕后,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二轮报价,二轮报价为最终的报价,机构应签署报价确认函。临时管理人根据最终确认报价按照评分规则计算报价得分。

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分法,不保证低价中选。

(五)机构确定

临时管理人将经确认的自评分、现场讲述得分、报价得分相加,审计、评估机构分别所得分数最高的机构确定为聚银公司及信本公司预重整的审计、评估机构,所得分数次高的确定为备选机构。选聘结果在现场选聘当日现场公布。

四、机构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

1.以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决定聚银公司及信本公司预重整之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准则规定,独立、公正进行审计,出具专项报告。报告应当关注企业真实资不抵债的时点、资产负债、注册资本缴付情况、财产混同及关联方认定、关联交易、债权债务审计(含金融机构利息审查)、董监高非正常收入等情形。

如聚银公司及信本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需要调整基准日更新报告,审计机构应当根据重整程序的需要调整审计基准日更新报告,并增加可撤销事项、停止计息后债权债务等审计事项。

2.配合临时管理人及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3.必要时,对预重整、重整期间的财务管理提出意见,辅助临时管理人(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3.必要时,根据临时管理人(管理人)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不再另行收费。

4.必要时,为临时管理人(管理人)提供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咨询。

(二)资产评估机构

1.以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决定聚银公司及信本公司预重整之日为基准日的所有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出具资产清查、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等破产程序所必需的各类评估报告并对各类评估报告调整事项出具补充报告。

如聚银公司及信本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需要调整基准日更新报告,评估机构应当根据重整程序的需要调整评估基准日更新报告。

2.协助临时管理人开展企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及确认资产权属关系。

3.对前期出具的超过报告有效期限但仍需要使用的各类评估报告,须根据破产实际工作需要再次更新数据、出具可使用的报告。

4.必要时,根据临时管理人(管理人)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不再另行收费。

5.必要时,为临时管理人(管理人)提供专业知识咨询。

五、竞选书面材料要求

(一)文件的编写

1.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照要求编写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参选机构提交的文件应当装订成册且密封提交。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加盖参选机构公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全部文件应一式三份提交。

(二)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应按以下顺序编写提交:

1.参选报名书。参选报名书的内容应该包括机构简介、项目负责人及团队的基本情况、项目团队的执业人员资质情况、参选意向及工作周期安排、报价等。为提倡绿色环保,请勿编制过多冗余内容在报名书中,建议总体控制在十页以内。

2.资格审查材料

(1)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行业执业许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机构及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声明;

(3)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参与人未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声明;

(4)与聚银公司、信本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声明;

(5)机构、主要负责人不存在重大债务纠纷或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情形的声明;

(6)“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生成PDF并加盖公章;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全页,网页生成PDF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未以联合体参选,不转包、分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9)项目参与人员的名册,注明负责人、主办人员,附执业人员执业证照复印件,并承诺由名册上载人员实际开展工作。

(10)按要求签署参选承诺书,将以下链接复制到浏览器下载范本:https://kdocs.cn/l/caY0n4zil5JJ

请按以上顺序将资格审查材料附目录(表格)编制成册,目录格式如下:

序号

资格审查材料

是否符合

备注

1

...



...

...



提示:“是否符合”该列不填写,由临时管理人审查时填写。

3.评分材料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参选机构,临时管理人将通知获准进入现场遴选,机构填写自评分表并按表上顺序编制印证材料,自评分表、评分规则及印证材料见附件。

六、特别说明

1.报名的参选机构一旦确认,不得拒绝与临时管理人签订合同;

2.经遴选确定的备选机构,应当承诺在预重整、重整期间如须将审计、评估机构更换为备选机构的,备选机构不得拒绝;

3.由于项目特殊性,审计、评估可能需要针对不同基准日出具多份报告,且本项目未必能够支付预付款,相应委托费用的支付也可能存在迟延;

4.参选机构提交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均不退回。未中选的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单独通知,请自行关注公告。

特此公告。

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选聘审计、评估机构自评分表与评分规则》

请点击链接下载:

https://kdocs.cn/l/cf3q86JzzW4F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机构 招募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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