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14期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14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贵州蒸蒸粮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酥饼(芝麻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贵州蒸蒸粮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酥饼(芝麻味),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食品生产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酥饼(芝麻味)”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生产上述食品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食品添加剂进行检测发现含有苯甲酸及其钠盐成分,而外包装标签标识未见有苯甲酸及其钠盐成分,当事人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并不知晓其含有苯甲酸及其钠盐成分,在购进该产品时收集了供货方资质、出厂检验报告等材料,履行了查验义务,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并召回了部分不合格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减轻的行政处罚:1.没收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生产日期:2022年7月23日)790g;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40.00元整(大写:伍佰肆拾元);3.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整(大写:壹万伍仟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5,540.00元(大写:壹万伍仟伍佰肆拾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筑市监罚〔2023〕4128号】。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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