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共享中心天津分中心库房租赁及现场服务项目

采办共享中心天津分中心库房租赁及现场服务项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采办共享中心天津分中心库房租赁及现场服务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采办共享中心天津分中心库房租赁及现场服务项目

采办共享中心天津分中心库房租赁及现场服务项目包括库房(及配套办公室)租赁、理货服务、叉车服务等,服务周期3年。具体服务范围与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023年7

基本要求详见以下内容

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反馈投标意向,并按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逐一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视为不满足本项目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备库房租赁及技术服务资质,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加盖公章。
(1)供应商申请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供应商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供应商申请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信誉要求及其他

(1)供应商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截止日前)内供应商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供应商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供应商申请人承诺:在填报供应商申请人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供应商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主要技术指标(实质性条款)

(1)库房面积信息:1500平方米,面积方正。

(2)库房包含办公区域信息:库内200平方米。

(3)以上为甲方最少需求数量,租赁面积依据实际承租区域的有效规划图等资料为准。

(4)满足其他政府管理要求(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资料、安全评价报告资料等)。

(5)配套理货服务工作量信息:

预估整体年整理物资数*****项,重量36吨,月均3吨。

货架定置管理:预估每工作日3个货架(单个货架面积6平方米)。

场地清理:预估每工作日50平方米。

(6)物资装卸叉运服务工作量信息:

预估整体年工作量480吨,月均装卸40吨。

(7)库房标准及要求

A. 地面硬化,水泥厚度不得低于200MM,承重不少于5吨每平方米。

B. 地坪为耐磨光亮地坪(不低于环氧地坪漆标准),耐磨地坪安全通道敷设交通绿色,宽度1.2米,其余生产区域敷设灰色,交接处为交通黄色,宽度为15-20厘米,符合甲方COSL VI标识及定置管理同等标准要求。

C. 外观及内墙整洁、干净,要求防潮、防风、防灰尘,配备通风系统。

D. 库房形状方正,便于大型运输车辆出入,满足规划要求及功能区域划分;库房高至少13米。

E. 租赁库房必须具有合法的建设或政府审批证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文件。

F. 满足库房运营所需的污水处理系统,满足市政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G. 生产用水、用电等需单独计量并由出租方负责代付代缴,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H. 租赁进度:需在合同签署3个月内满足使用条件,启租以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实际交接时间为准。

(8)地理位置要求:供方库房及堆场距油服产业园区(海川路1581号)直线距离不超过5公里,且便于大型车辆出入,入口主干道无限行。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距离产业园区较近的资源(直线距离以百度地图测量为准,并在标书中提供测量截图)。提供响应库房所在地的地理信息,提供该位置到天津市滨海新区海川路1581号油服产业园西(北)门的测距截图(推荐百度地图测距)打印件,加盖公章。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服采办共享中心战略采购部

2023年7月21日

,天津

标签: 库房租赁及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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