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舜西路北侧、兴贤路东侧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重发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舜西路北侧、兴贤路东侧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重发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舜西路北侧、兴贤路东侧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重发)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舜西路北侧、兴贤路东侧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ZCG2023-033号
项目名称:金舜西路北侧、兴贤路东侧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37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5037万元
采购需求: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包括全过程代建开发和房产销售(包销)等所有工作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舜西路北侧、兴贤路东侧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5037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5037万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
1 | 全过程代建开发服务(含品牌使用) | 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工程设计、勘察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和人力资源、行政管理等。 | 1项 | 2549万元 |
2 | 房产销售(包销) | 包括但不限于售楼处、销售用房及样板房(设计装修)、销售全程策划、销售推广(包括线上推广、线下活动)、广告营销、沙盘制作、销售及后期服务、一房一价房产备案、预售证办理、购房客户合同签订及备案、按揭手续、房屋交付手续,并协助完成物业交接、不动产证办理服务及房产包销等。 | 1项 | 2488万元 |
3 | 合计 | 1.-- | -- | 5037万元 |
备注 | (1)本招标文件所称的全过程代建开发服务含品牌使用,房产销售服务须达到包销要求。 (2)拟建地块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地块一(住宅)用地面积*****平方米,地块二(幼儿园)用地面积5245平方米,地块三(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2251平方米,容积率【1.0<hr≤1.06】,目标销售金额*****万元(含幼儿园及社会停车场回购金额2350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4年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房屋交付使用备案证明书》后2年止。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下列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10日23:59时(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投标人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公开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投标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电子交易。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登记、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等。
2、投标人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3、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4、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5、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余姚市中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舜达西路285号(余姚中国塑料城国际商务中心1号楼)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冶山路468号(万成大厦22楼)
项目联系人:郑工、於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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