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教室教学条件升级及环境整治项目需求公示

综合楼教室教学条件升级及环境整治项目需求公示

综合楼教室教学条件升级及环境整治项目需求公示

(2023-JWJGGZ-G1003)

一、项目名称 综合楼教室教学条件升级及环境整治

二、项目编号2023-JWJGGZ-G1003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某部

2.开标时间:预计8月上旬。

3.本项目费用包干。(包运输费、安装费、税费、人工等一切费用)

4.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设计图纸、建设方案初稿详见附件。

6.公示时间:7月21日至8月4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时限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经与我单位联系人沟通后,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www.plap.cn上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 话: 020-********(纪检)、020-********157*****083

邮 箱: *********@qq.com

2023年7月21日

,广州市,广州,0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需求公示 环境整治 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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