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教室教学条件升级及环境整治项目需求公示
综合楼教室教学条件升级及环境整治项目需求公示
综合楼教室教学条件升级及环境整治项目需求公示
(2023-JWJGGZ-G1003)
一、项目名称 综合楼教室教学条件升级及环境整治
二、项目编号2023-JWJGGZ-G1003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某部
2.开标时间:预计8月上旬。
3.本项目费用包干。(包运输费、安装费、税费、人工等一切费用)
4.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设计图纸、建设方案初稿详见附件。
6.公示时间:7月21日至8月4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时限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经与我单位联系人沟通后,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www.plap.cn上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 话: 020-********(纪检)、020-********、157*****083
邮 箱: *********@qq.com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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