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套损固井诊断和储层评价综合测井仪国际招标公告2/01
中油测井套损固井诊断和储层评价综合测井仪国际招标公告2/01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套损固井诊断和储层评价综合测井仪 | 2串 | 2. 设备需满足的标准要求 设备应符合SY/T 5158-2020 《石油勘探成像测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及SY/T 5099-2007《石油测井仪器环境试验及可靠性要求》标准中的要求。 3. 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套损-固井诊断和储层评价综合测井仪 150℃/100MPa/φ50mm 串 2 1.1 地面采集面板 台 2 含笔记本电脑2台 1.2 井下测井仪 串 2 1.2.1 电磁探伤短节(含 压力探头、外置温度探头) 支 2 含电磁探伤刻度校验筒2个 1.2.2 自然伽马能谱短节 支 2 1.2.3 中子伽马能谱和中 子短节 支 2 1.2.4 扶正器 支 10 含防灌接头2个 1.3 采集软件 套 1 1.4 解释软件 套 1 1.5 备件包 套 1 清单见附件 4.1整体技术要求 4.1.1 所购买的套损固井诊断和储层评价综合测井仪可进行储层评价,计算油、气饱和度、评估产层剖面有效油气储集能力、确定岩石黏土矿物成分、评估产层渗透性;固井水泥充填质量评价。 4.1.2 所购买的套损固井诊断和储层评价综合测井仪及地面采集面板需与中油测井物资装备公司现有的套损固井诊断和储层评价综合测井仪关键短节实现兼容互换,实现测井资料的采集。采集及解释软件可与现有仪器所测井资料实现兼容处理,完成测井资料解释。源仓尺寸与现有仪器尺寸一致,确保现有放射性源可使用。 4.2.1 地面采集面板 4.2.1.1 输入电压:AC 180V~270V、50~60Hz 4.2.1.2 输出电压:DC 0V~300V 4.2.1.3 输出电流:DC 1.5A( 0V~200V );1A(200V~300V) 4.2.1.4 输出精度:±10V(无谐波)、±5V(有谐波) 4.2.1.11 通讯方式: AHAMI码 4.2.1.12 传输速率:上传:50Kbps, 下发:5Kbps 4.2.1.13 传输信号幅度: ±15V。 4.2.1.14 误码率: ≤10的负六次方 4.2.1.16 深度输入范围:0.00V~+5.00V ,LS-TTL电平 4.2.2.1电磁探伤短节(含压力探头、外置温度探头) 4.2.2.1.1 外径:50±0.5mm 4.2.2.1.2 最大工作温度:≥150℃ 4.2.2.1.3 最大工作压力:≥100MPa 4.2.2.1.6 数据传输格式:曼彻斯特码 4.2.2.1.7 数据传输速度:1/24Mbit 4.2.2.1.8 仪器总线通信:单芯总线(500Kbit) 4.2.2.1.9 适用单芯电缆长度:≥7000m 4.2.2.1.10 测量管柱数量:1-2 4.2.2.1.11 可测管柱最小内径:58mm 4.2.2.1.12 可测管柱最大外径:测量单层套管时≥180mm; 过油管测套管时≥324mm 4.2.2.1.13 测量单层管柱最小厚度:≤3mm 4.2.2.1.14 测量单层管柱最大厚度:≥16mm 4.2.2.1.15 双层测量管柱最大总厚度:≥25mm 4.2.2.1.16 管柱厚度测量基本误差:测量单层 2.5"管柱时≤±0.3mm 测量单层 5"管柱时≤±0.4mm 4.2.2.1.17 双管柱结构壁厚测量基本误差: 测量 5”套管内的 2.5”油管时≤±0.4mm 过 2.5”油管测量 5”套管时≤±0.7mm 测量 10”套管内的 5”套管时≤±0.5mm 4.2.2.1.18 管柱轴向“纵向裂缝”损伤最小可探测长度: 测量 2.5"油管时≤20mm 测量 5"套管时≤30mm 2.5"油管测量 5"套管时≤70mm 4.2.2.1.19 “孔洞”损伤最小可探测直径: 测量 2.5"油管时≤14mm 测量 5"套管时≤30mm 2.5"油管测量 5"套管时≤70mm 4.2.2.1.20 “横向裂缝”损伤最小可探测长度:≤周长的1/6 4.2.2.1.21 工作温度范围:-10~150℃ 4.2.2.1.22 温度探头分辨率:≤0.01℃ 4.2.2.1.23 温度探头时间常数:≤0.5℃ 4.2.2.1.24 伽马射线辐射剂量记录范围:3-100微伦琴/小时 4.2.2.1.25 伽马射线测量灵敏度(脉冲/分钟):≥50微伦琴/小时 4.2.2.1.26 电磁探伤短节可以在成套设备里工作,也可以单独工作。 4.2.2.2自然伽马能谱短节 4.2.2.2.1 数据传输格式:曼彻斯特码 4.2.2.2.2 数据传输速度:1/24Mbit 4.2.2.2.3 仪器总线通信:单芯总线(500Kbit) 4.2.2.2.4 单芯电缆长度:≥7000m 4.2.2.2.5 伽马晶体: NaI(Ti) 24*160mm 4.2.2.2.6 光电倍增管:等同或优于Hamamatsu R6877 4.2.2.2.7 自然伽马探头能量分辨率:≤15% 4.2.2.2.8 自然伽马记录伽马量子能量范围下限:≤0.1MeV 4.2.2.2.9 自然伽马记录伽马量子能量范围上限:≥3MeV 4.2.2.2.10 正常测量气候下,伽马量子转化为脉冲幅度(能量全谱标的积分非线性,自然伽马 )基本相对误差:≤±3% 4.2.2.3 中子伽马能谱和中子短节 4.2.2.3.1 外径: 50±0.5mm 4.2.2.3.2 工作温度范围: -10~150℃ 4.2.2.3.3 最大工作压力:≥100MPa 4.2.2.3.4 确定储层技术空洞并评价其尺寸:平均径向尺寸(空洞半径):5 ± 2cm 空洞最小高度:根据深度量化步幅 4.2.2.3.5 地层气饱和度系数测量基本相对误差:±10% 4.2.2.3.6 岩石水饱和孔隙度测量范围:1-40% 4.2.2.3.7 环境温度变化造成的水饱和孔隙度系数测量容许补充误差,在20℃时每相对变化 10℃,不大于0.1 4.2.2.3.8 137Cs 峰测量中子伽马探头能量分辨率:≤15% 4.2.2.3.9 由于环境温度变换造成的中子伽马探头能量分辨率允许降低,在20℃时每相对变化℃,不大于0.2 4.2.2.3.10 所有中子伽马探头记录伽马量子能量范围下限不大于0.1MeV 4.2.2.3.11 所有中子伽马探头记录能谱低能区伽马量子能量范围上限不小于0.6MeV 4.2.2.3.12 所有中子伽马探头记录全谱能量上限不小于8MeV 4.2.2.3.13 伽马量子转化为脉冲幅度(能量全谱标的积分非线性,中子伽马)基本相对误差, 不大于4% 4.2.2.3.14 由于环境温度变化造成的伽马量子转化为脉冲幅度(能量全谱标的积分非线性,中子伽马)补充误差,在 20℃时每相对变化 10℃,不大于±0.2% 4.2.2.3.15 由于环境温度变化造成的 SGR 探头能量分辨率允许降低,在20℃时每相对变化10℃,不大于0.2% 4.2.2.3.16 由于环境温度变化造成的伽马量子转化为脉冲幅度(能量全谱标的积分非线性,中子伽马)补充误差,在20℃时每相对变化10℃,不大于±0.2%。 4.2.2.4 扶正器 4.2.2.4.1 外径: 50±0.5mm 4.2.2.4.3 工作温度范围: -10~175℃ 4.2.2.4.4 最大工作压力:≥120MPa 4.2.2.4.5 适用井径范围: 55-200mm 4.2.2.4.6 防灌短节可直接配接仪器及买方的马龙头。 4.2.3 采集软件 4.2.3.1 软件版本:必须为最新版本,无使用年费,且后续能够免费提供升级版本。 4.2.3.2 采集软件必须完整的安装于所配的2台笔记本电脑中,实现测井功能,并配备备份采集软件光盘,方便后续其余备用电脑的软件安装。 4.2.3.3 计算机软硬件要求:win7以上系统,USB2.0接口。 4.2.3.4 软件功能:完成与井下仪在测井、刻度、维修等模式下的数据通讯;数据转换和输出;测井数据回放。 4.2.3.5 具有自动稳谱功能、通讯误码报警功能。 4.2.4 解释软件 4.2.4.1 软件版本:必须为最新版本,无使用年费,且后续能够免费提供升级版本。 4.2.4.2 软件平台包含模块:SATURATION、SGR、SNGR、Achilles、SpectrumMaster 4.2.4.3 计算机软硬件要求:win7以上系统,IntelCore i5以上处理器,16G以上内存。 4.2.4.4 软件功能:评估原始记录的质量;将数据与其它测井方法按深度进行预处理;NIGRS-W数据的处理;SGR数据的处理;NIGRS和2NNL的综合数据处理;粘土岩性模型和矿物学模型的构建;近径向2储层动态及含气饱和度评价;环空空间水泥石填充程度评价;作业气层工艺洞穴的识别;根据近井区中子法测量结果解决其它问题;测量结果形成文件。 5.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要求 5.1质量保证:质保期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在此期间内,如果设备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应进行免费维修,直至更换有问题的设备。超过质保期后,卖方对该设备提供质优价廉的终生服务,需要技术支持时,卖方响应时间为48小时,承担维修责任,所有发生费用由买方承担。 5.2技术支持:制造商应至少每年派一名技术人员到购货方进行一次技术回访,及时解决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因设计制造缺陷,造成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存在危及安全的隐患,制造商应免费对设备进行改进升级。 5.3售后服务:仪器使用期内,卖方应保证满足仪器零配件的供应,卖方免费提供所供软件版本的升级服务。 6. 交货期要求及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将设备发至CIP北京机场。 7. 验收要求 7.1 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按技术协议清点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7.2 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产品,在仪器出厂前制造商应对仪器的外观、温度、压力等技术指标进行质量检验,最终的测试结果随仪器提供给买方。 7.3卖方按配置清单提供设备拆卸、安装专用工具,由卖方专家和买方技术人员一起,共同进行仪器整体外观、线路配接、通电运行及耐温、耐压和配绞车电缆等检验工作,车间验收按产品技术指标进行,完成仪器地面配接。 7.4 进行3口现场井进行实际井验收,取得合格测井资料,作业一次成功率100%,视为验收合格。 7.5 若仪器达不到协议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和使用要求,卖方应尽快完成整改。若在买方规定时间内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买方有权要求退货,终止合同,卖方无条件服从。 7.6 卖方须提供详细的设备电路工作原理、信号流程、装配与拆卸方法、刻度方法及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的描述资料,易让买方维修人员理解和掌握。买方技术人员经培训须充分掌握现场操作、仪器维修、资料处理及解释等方法。 8. 培训要求 8.1 负责在买方基地,对仪器相关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对该设备的操作、数据处理、仪器维修保养和调试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后,使学员达到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解释的水平。 8.2 设备购进后,制造商应至少免费派技术人员1名,到购货方进行3井次的现场技术培训,达到该系统正常运转。 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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