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郑州金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聘用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YWZX-ZB-2023-00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金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聘用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
自筹资金 19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郑州金硕商业运营
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9000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金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聘用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金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聘用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项目第一标段)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效的 2022 年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2 项目负责人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2.3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
盖公章)
2.4 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
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提供
承诺函,格式自拟
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58 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2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
南阳大剧院一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
南阳大剧院一楼
七其他
郑州金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聘用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概况
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金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郑州金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聘用律师事务所提供
法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
加。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WZX-ZB-2023-006
2.项目名称:郑州金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聘用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900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YWZX-ZB-2023-006-1 郑州金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聘用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项目
第一标段 1900000 19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2 采购内容:法律服务
5.3 服务期限:1 年自待解决纠纷项目服务开始至结束
5.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5.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和采购人要求等规定
6.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效的 2022 年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2 项目负责人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2.3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
盖公章)
2.4 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
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提供
承诺函,格式自拟
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58 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南阳大
剧院一楼
3.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注: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效的 2022 年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
拟
7项目负责人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8相关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在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9无行贿行为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资格要求中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采用现场报名的,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1 套,按所述顺序装订成册采用线上报名
的,提供以上资料的扫描件,按所述顺序排版成 PDF 格式发送到 ywzxzb66163.com。
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8 月 3 日 15 时 00 分
2.地点: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南阳大
剧院一楼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8 月 3 日 15 时 00 分
2.地点: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南阳大
剧院一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金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 51 号 2 单元 24 层 2408
联系人: 贾先生
电 话: 1859596220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南阳大剧院一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7-6129266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金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 51 号 2 单元 24 层 2408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185959622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南阳大剧院一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7-6129266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