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设备器材采购意向公告

信息设备器材采购意向公告

信息设备器材采购意向公告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相关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信息设备器材采购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驻北京市(区)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计划购置11种设备,分别为标准时间服务器4套、标准时钟56部、北斗导航地理数据保障箱24部、自动气象观测站20套、高清会议终端61套、高清摄像头61套、企业级千兆防火墙1部、企业级千兆交换机1部、国产扫描仪1部、国产打印机1部、智能屏86寸屏幕1部。

三、预算金额

约658万元

四、初步技术参数

1.技术要求。

具体内容见附件。

2.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北京市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供应商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送货、安装、调试,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产品保修期:自质保期满之日起60个月。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和保修期内,7×24小时响应,4小时内应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

如需更换或维修设备,原存储硬盘由使用单位留存。

3.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使用单位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4.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乙方供货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后30日内,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相关票据单证,办理全部95%合同款项结算手续,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合同乙方账户,其余款项自交货之日起十二个月正常使用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2024年2月

预计交付地点:北京市指定地点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资格条件。

2.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具有国家或军队保密资质。

6.投标人为销售商时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家针对该项目出具

的项目授权书。

7.投标产品须为国产。

8.检测报告由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二)专业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010-********/153*****460

联系人:王先生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0日

八、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010-********,010-********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3年7月21日


,北京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购意向 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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