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选聘审计、工程造价、评估机构的招标公告
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选聘审计、工程造价、评估机构的招标公告
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选聘审计、工程造价、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年6月2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决定对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日,该院指定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为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简称“临时管理人”)。为顺利推进广亚公司预重整工作,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审计、工程造价、评估机构,现将本次公开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广亚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0日,是由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广亚公司有两名自然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66******R,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西街88号紫玉名苑A、B座商住楼之间商业-1号,法定代表人:隋宗睿,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服务。
(二)开发项目概况
广亚公司开发的“谈固小区第二社区北区-宏泽园”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南大街以西、谈固西街以东、建明南路以北、建明北路以南,于2012年6月启动房屋征收工作,总占地面积约141亩,实用地面积约113亩,安置回迁住宅共1696套,安置回迁住宅总面积约19.2万平方米。该项目2017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规划建设的9栋住宅楼中已全部封顶,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
(以上数据及情况为临时管理人初步统计的结果,具体数据以实际核查为准。)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工作内容及要求
1.对广亚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财产状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向临时管理人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梳理截止决定预重整之日对广亚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债权情况以及广亚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情况,完善债权债务清册;
(2)全面审查广亚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准确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广亚公司现有财产进行盘点;
(4)处理广亚公司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等工作;
(5)配合临时管理人审查债权,协助临时管理人编制债权表;
(6)根据人民法院和临时管理人工作要求按时提供审计报告;
(7)人民法院和临时管理人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8)专项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自广亚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并审查自公司成立以来是否具有以下情形:①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②广亚公司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③广亚公司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个别清偿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临时管理人书面说明;④广亚公司为关联企业、股东及其他第三方担保的情况;⑤广亚公司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股权等情况;⑥临时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项服务;
2.根据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临时管理人或法院决定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工程造价机构工作内容及要求
1.负责对广亚公司开发项目前期已完成工程量进行工程造价核定,提供造价咨询等相关专业服务,必要时出具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2.负责对广亚公司开发项目后期未完工工程的工程量进行预算及结算核对,负责编制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等工程预算编制工作,必要时出具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3.负责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全程跟踪工程造价控制,负责各阶段费用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审核,出具跟踪审核报告书,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的造价、技术核定的造价、现场签证的造价、零星工程的造价、增项工程的造价等;
4.根据预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临时管理人及法院需造价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①负责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提供造价咨询等相关专业服务,出具跟踪结算审核书;②参与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设备材料采购的市场调研,提供相应参考建议;③根据造价咨询等专业服务过程定期提交相应报表;协助临时管理人处理与施工方的谈判、参与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的审核及答疑。
(三)评估机构工作内容及要求
1.完成对广亚公司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在建工程、动产、无形资产等)的评估工作,并向临时管理人出具评估报告;
2.根据人民法院和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相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3.根据预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临时管理人或法院决定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单位应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二)报名单位应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三)报名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与广亚公司预重整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以及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职责的情形;
(四)报名单位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五)报名单位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行为;
(六)报名单位在近三年内,有办理企业审计、工程造价及评估工作的业绩,同时拟指派参与服务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应具备办理企业审计、工程造价及评估工作丰富的经验;
(七)报名单位在近三年内,具有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服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报名文件要求
参与本次选聘工作的审计、工程造价、评估机构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以下书面报名及相关证明材料:
(一)报名申请书。申请书应包含报名单位简介、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历、工作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从事破产业绩介绍、工作方案、项目报价及收费依据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出具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承诺函。
注:上述材料须编制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在报名期限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电子版材料扫描后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
五、选聘方法
报名期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重点审查报名单位与广亚公司预重整案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职责的情形;同时逐一审核报名单位是否符合报名文件要求、公司资质要求、公司业绩要求;综合考虑报名单位规模大小、报价费用是否合理、是否有参与破产重整案件相关工作经验等方面,综合评判报名单位的相关情况,确定本次选聘的入选机构。最终入选结果确定后,临时管理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应机构。对于已报名未被选中的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六、费用说明
(一)审计、评估、工程造价机构从事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二)费用支付:无预付款项,报名参与预重整的审计、评估、工程造价机构应当根据约定及时出具相应的报告。审计、评估、工程造价机构的费用待广亚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按照破产费用进行清偿;
(三)本项目在预重整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程造价的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者相应的报告过期后,根据预重整程序的实际情况,需要出具新的或者补充报告的,不再增加额外费用;
(四)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或解除委托。
七、报名期限、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7月29日止 。
(二)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西街111号禾禾商务1楼临时管理人办公室。
(三)联系人:耿毅律师 电话:177*****256
联系人:孟改霞律师 电话:133*****988
八、特别提示
(一)本次选聘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广亚公司预重整案审计、工程造价、评估机构,本公告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报名单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选聘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协议的约束效力。
(三)本次选聘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临时管理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临时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广亚公司预重整程序审计、工程造价、评估机构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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