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炉可塑料维修采购公告

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炉可塑料维修采购公告

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炉可塑料维修招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炉可塑料维修

2.采购项目编号:fz-202*****110431

3.采购人: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本项目采购限价格:25万元

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2#炉型号为YG130/3.82-M7,其返料器为U型结构,由可塑料及保温砖砌筑外敷Q235护板。因使用周期长,外护板锈蚀严重,内部可塑料开裂脱落严重。2#炉两个返料器拆除后重新砌筑(每个返料器面积大约30平方),包括外护板更换,炉膛内4000*120*120mm防磨梁重新砌筑。1#炉转弯烟道水冷壁脱落的可塑料进行维修(面积大约10平方),同时对炉内各地点可塑料裂缝进行修补。施工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进行清理外运。据实结算。

2、维修面积:约70平方。

3、工期:合同签订施工方入厂后20天内完成。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独立法人单位

2、资质要求:具有锅炉安装维护及防腐保温工程施工资质。

3、财务要求: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资信状况评价良好,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5、业绩要求:无。

四、评审办法:最低价法,超控制价无效。

五、供应商须知

1、截止时间:以山东能源招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截止时间为准,满足3家及以上供应商报名条件下,在发布7日后随时开标,随即发布第二轮次询比,在项目截止前已投标单位全部报价后随时结束第二轮次询比。

2、提交方式:山东能源招标交易平台线上提交

3、报价需提交资料(报价时挂附件):与该项目相关资质、报价单、技术方案(一个PDF文件)。

4、每次报价未上传附件(含报价单、资质等)或超出控制价均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时间严格按照开启轮次时间填写。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

1、名称: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博阳路70号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1、采购事项联系人:张峰、刘成成、张静,项目联系电话:153*****579180*****522189*****926

2、项目技术联系人:张峰,项目联系电话:153*****579

合同编号:

维修合同

定 作 人: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承 揽 人:

签订地点:泰安市东城热电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定作人: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维修概况

1. 维修地点: 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维修内容: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 本项目需要乙方供应的材料。

2. 双方供应的材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具备出厂合格证或检验、试验、化验报告单等质量证明。使用质量不合格或缺少质量证明的材料,由提供方承担质量责任。

第三条 维修时间

1. 本项目自 合同签订 起,总日历期为 20 天。

2. 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工期顺延。

3. 非乙方原因增加的合同外工作量,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工期相应延长。

4. 若一方提出延长委托服务期限要求,须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前 2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 项目质量要求及验收

  1. 项目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2. 验收方式:

乙方在承揽期限内提前完成承揽工作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 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9% ),不含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

2. 付款方式:材料到货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30%;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付30%;运行三个月无质量问题付款30%;自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10%。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乙双方共同拆解设备,确定更换配件清单。

2. 开工前 2 天向乙方提供维修方案。

3. 审批乙方报来的维修组织设计、 维修技术措施、 作业计划和进度报表。

4. 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

5.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如期办理工程拨款与结算。

6. 指派 同志为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签证,解决维修中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按照甲方同意的维修方案组织维修。

2. 工程完工后,在 2 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和结算资料。

3. 自行负责维修中发生的人身和机械事故。

4. 指派 同志担任乙方代表,负责维修现场的管理与联系工作。

第八条 承诺与保证

1. 甲方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对合同约定事项享有合法权益,具备签订本合同的资格。

2. 乙方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合法持有维修资质,具备签订本合同的资格。

第九条 权利义务的转移和转让

1.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合同主体合并、并购或分立等情况,新主体将已签订的合同项下该方未完成的合同权利义务,受本合同约束。

2.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第十条 质保期限

1.保修期为 36个月,自 验收合格 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属于乙方施工质量引发的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1. 保修期内合同标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 2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维修,自行承担产生的人工费、交通费及运输等费用;无法修复的,乙方予以无偿更换。

第十一条 通知联系

合同各方签署页信息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并在对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如信息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一方送达信息发生变更未按约定有效通知对方的,则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未履行方自行承担,且对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 安全责任

  1. 乙方负责安全维修与检查。

2. 乙方应严格按安全规范组织维修,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对其在维修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4. 合同履行期内,因安全事故、操作疏忽、人为因素等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当实际损失发生时,乙方应负责对项目进行修复或重建并承担全部费用,因修复或重建项目而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5. 合同履行期间,除因甲方原因外甲方对隶属于乙方或与乙方有关联关系的人员、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任何一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终止后,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保密义务。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保护

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和经甲方同意乙方审核修改后的资料信息以及基于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技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者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无故延期交货,每延迟交货一天罚标的额的 3‰作为违约金。

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除交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3. 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甲方被诉或者甲方先行赔付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甲方先行支付的费用)。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于 甲方 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相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 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扩大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不可抗力持续 2 日以上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 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解除:

(1)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

(2)乙方将其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移给任何第三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须采用书面形式。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6.非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乙方已实际支出的费用及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乙方应于 2 日内全额返还。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2) 种方式执行。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甲方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九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12个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4.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方协助乙方的其他事项与要求: 附技术协议及安全协议 。

定做人(签章)

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承揽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 址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高科技园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370*****059*********

帐 号

税务登记号

913*****750*****XE

税务登记号

日期

日期

东城热电2#炉可塑料维修技术协议

一、 工程项目概况:

东城电厂2#炉型号为YG130/3.82-M7,其返料器为U型结构,由可塑料及保温砖砌筑外敷Q235护板。因使用周期长,外护板锈蚀严重,内部可塑料开裂脱落严重,运行期间存在严重漏灰情况,为保障锅炉冬季供暖期间的安全运行,需对返料器重新进行砌筑。

二、 工程施工范围:

2#炉两个返料器拆除后重新砌筑(每个返料器面积大约30平方),包括外护板更换,炉膛内4000*120*120mm防磨梁重新砌筑。1#炉转弯烟道水冷壁脱落的可塑料进行维修(面积大约10平方),同时对炉内各地点可塑料裂缝进行修补。施工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进行清理外运。

三、 工程施工工期:

合同签订施工方入厂后20天内完成

四:技术标准及管理要求:

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T-5047-95(锅炉机组篇)

2、GB*****-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YG130/3.82-M6砌筑说明书

4、YG130/3.82-M6砌筑施工图

乙方进入现场施工前,要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表,现场要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有安全员证)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特种作业人员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报甲方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工。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必要时可要求其停工整改。

施工前,乙方要按工程预算总价的15%(20万元以上的缴纳3万元)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施工完毕后,无罚款项的甲方将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五、工程技术要求:

a) 砌筑返料器所用可塑料为钢纤维耐磨可塑料,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b) 所用砌筑材料应充分考虑与受热面管子间的膨胀系数,其材料要有良好的抗磨及抗震性能防止脱落。

3、敷设可塑料前所有钢件均涂以δ2毫米厚的沥青,可塑料拌和后应在20分钟内用完,一次性砌筑到规定厚度,砌筑厚度不低于90毫米。施工过程中所有涉及到的膨胀缝,均使用δ20毫米厚的硅酸铝耐火纤维进行充填。

4、砌筑涉及耐热钢筋网格的,应敷设Φ6毫米120*120毫米的耐火钢筋网格,钢筋交接处用Φ1.6毫米的镀锌铁丝捆扎。敷设可塑料前涂以δ2毫米厚的沥青。

5、砌筑保温墙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6、保温砖砖缝2-3毫米。所有砖缝砌筑应平整,灰缝均匀,在砌筑不方便的部位,不能用碎砖块充填应用混凝土填实。

7、膨胀缝要平直,宽度偏差0-2mm。缝内不得有灰浆,碎砖及其它杂物,缝内填充厚度稍大间隙的耐火软性材料。填充硅酸铝纤维时,其表面要均匀涂抹耐火胶泥浆。

8、外部装有护板的炉墙,保温层与护板间不得留有空隙。施工中护板与炉墙外表面之间的间隙用表面均匀涂抹耐火胶泥的硅酸铝纤维填实。

9、砌筑用灰浆应选用与砌体同一材料,不得混用。

10、外护板为Q235钢板厚度不低于3mm。

六、质保期:

返料器重新砌筑维修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出现脱落、凸鼓、开裂漏风等情况,施工方免费维修。

七、验收标准

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T-5047-95(锅炉机组篇)

2、GB*****-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YG130/3.82-M6砌筑说明书

4、YG130/3.82-M6砌筑施工图

5、施工场地清理干净恢复原貌

定做人(甲方)(签章):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时 间: 年 月 日

承揽人(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时 间: 年 月 日

2#炉可塑料维修安全协议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安全负责人每天上班前(包括上午、下午)和下班后每天不少于三次协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违章作业必须及时纠正,必要时责成停工,并在第二天上班前将安全事项向全体施工人员通报警钟长鸣。

1、安全准备工作。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熟悉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施工人员的身体检查符合《安规》要求。

进入现场的入场教育。

熟悉甲方厂规厂纪,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熟悉施工现场及施工范围。

备足必要的安全设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和脚手架防护措施。

必要的施工机具必须经检查合格。

2、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不得穿凉鞋或高跟鞋,不准做与施工无关的事情。

(2)施工现场四周应留有安全通道,供运行人员使用,施工过程中不能危及邻炉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3)施工用电应由指定电源处接出,不能随意乱接乱拉,现场用电应有漏电保护开关或用电安全线架。

(4)交叉作业时应做好隔离,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严禁高空落物。

(5)在光线不足或夜间工作的施工现场和运输通道均必须设置 足够的照明。

3、高空作业。

(1)高空作业现场周围的沟道、孔洞等应有固定盖板盖牢或设栏杆。

(2)高空作业地点及各层平台,走道不得堆放过多过重的物料,不应堵塞通道,不应超过围栏的二分之一高度,并设置围板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料随运随用,用后及时清理。

(3)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不得穿硬底或打铁掌的鞋。

(4)脚手架铺设必须做到:满铺、绑扎牢固,脚手架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脚手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厘米,不得有探头板、敷设1m高围栏,拐角交叉搭接等规定。

4、起重与运输。

使用卷扬机起吊物品高空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无安全带不准跨入吊篮作业。

起重指挥人员与司机必须密切配合,相互熟悉信号,相互都能看见。

起吊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短时间停留时间,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起重机工作完毕,或在工作中突然停电,应先将控制器恢复零位然后切断电源。

下列情况之一不准作业:不准在遇有大雾或在照明不

灰桶、耐火料和保温材料等应放在牢固稳妥地方,严禁乱扔乱抛。

及时做好现场清理,做到完料尽场地清。

5、防触电伤害措施

(1)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2)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配电箱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3)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严禁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焊钳及二次线的绝缘必须良好,导线截面应与工作参数相适应。严禁将电缆外皮、轨道、管道或其它金属物品等作为电焊的二次线。

(4)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

(5)碘钨灯等特殊照明灯的金属支架应稳固,并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支架不得带电移动。

6、防火灾、爆炸伤害措施

(1)必须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管理和在易燃易爆场所施工的动火管理,必须动火时须按规定办理动火票并采取可靠防火防爆措施。油库、木工间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场人员必须掌握消防逃生知识和技能。

(2)现场必须具有功能完备的消防设施。

(3)挥发性的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敞口容器内或存放在普通仓库内。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它易燃物质的容器,应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建(构)筑物不小于25m的单独隔离场所。

(4)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5m的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5)气瓶(特别是乙炔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得卧放。

(6)动火工作结束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施工人员方可离开。

7、防落物打击伤害措施

(1)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2)特殊高处作业下面的危险区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3)施工中应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确需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4)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服装并正确佩戴安全帽。

8、防烧、烫伤害措施

(1)无论从事任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安规中的有关内容和要求,防止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

(2)生产现场必须按照消防规程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3)现场工作人员着装必须符合安规要求,并根据工作性质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4)电气焊及其它相应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5)严禁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及穿带铁钉的鞋。

(6)使用可燃物品(如乙炔等)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则。

(7)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防火常识,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9、动火作业措施

(1)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及消防栓设置完善齐全,并确保其使用的可靠性,专职消防人员定期检验各种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合格。

(2)对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如:乙炔、氧气瓶库、建材库等,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3)组织有关人员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

(4)高处实施电火焊前,必须清除周围易燃物,并与下面采取隔离或设监护人等措施。

(5)必须明火作业的,事先应编制安全防范措施,并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安全保卫部门会签后方可施工,作业中设专人监护,作业完毕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无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隐患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6)班前会,进行班组作业范围内,动火危险源分析交底,让班组成员熟悉本班组的危险因素。

10、受限空间注意事项

(1)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

(2)在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通风、检测、作业的顺序进行。

(3)进入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无防护措施作业。

(4)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合格者不得进入。

(5)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6)如发生有人晕厥,应立即抬到通风位置。

11、防尘措施

(1)每天把施工区域范围内,用水撒两遍。

(2)在拆除其它管道保温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把铝皮表面洒水清理,然后进行拆除。

(3)局部能遮挡的进行遮挡,清理垃圾时,必须用洒水。

(4)严禁高空抛洒垃圾。

(5)遇到大风天气,把垃圾覆盖,防止二次污染。

定做人(甲方)(签章):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时 间: 年 月 日

承揽人(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时 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可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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