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一氧化碳、颗粒物PM2.5、分析监测仪及配套装置招标公告

臭氧、一氧化碳、颗粒物PM2.5、分析监测仪及配套装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贞丰县环境保护局

二、项目编号:GZJH-2015-143

三、项目名称:贞丰县环境保护局臭氧、一氧化碳、颗粒物PM2.5、分析监测仪及配套装置采购项目

采购数量:一批

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紫外吸收法臭氧分析仪、红外吸收法一氧化碳分析仪、大气颗粒物浓度监测仪、仪器标定动态气体发生器;
2、采购预算:49万元人民币;
3、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满足本次招标项目需具备的法定资质:具备本次项目货物或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厂(商)家的合法资格,营业执照注明有本项目货物的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报价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及报价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报名时间及方式: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2日 9:00-11:30时、14:30-16:30时(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

主要技术参数: 1、臭氧分析仪(O3):量程设置:0~500ppb、采用触摸屏显示,字迹清晰,操作便捷。最低检出限:≤2ppb、 重现性:1%满量程或1ppb、 线性:±1%满量程; 零漂(24小时)、≤2ppb、跨漂(24小时):±1%满量程;
2、一氧化碳分析仪(CO):量程:0~50ppm、采用触摸屏显示,字迹清晰,操作便捷、最低检测限:100ppb、零点漂移(24小时):≤±100ppb;
3、颗粒物浓度监测仪:0-1,000ug/m3 或 0-10,000ug/m3、β射线法+DHS动态系统补偿;
4、仪器标定动态气体发生器:200:1~2000:1可变(标准)、0~10L/min,(可扩展)、0~50 mL/min。

四、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五、询价文件发售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金融街1号楼39楼13号

六、询价文件发售价格:叁佰元整(元/份)

七、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3日 14时30分

八、询价时间:2015年11月13日 14时30分

九、询价地点:贞丰县环保局会议室

十、项目联系人:龙环宇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十一、开户名称:贵州君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瑞金支行

十三、账号:****************

机构名称:贵州君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5年11月10日

标签: 臭氧 颗粒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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