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南海调查技术中心堆高车采购项目
国家海洋局南海调查技术中心堆高车采购项目
公告时间: | 2015-11-10 09:38:09 | ||||||||
项目名称: | 国家海洋局南海调查技术中心堆高车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国家海洋局南海调查技术中心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国家海洋局南海调查技术中心 | 报价截止时间: | 2015-11-13 09:38:09 | ||||||
联系人: | 赖新云 | 送货地点: | 广州市长洲岛 | ||||||
联系电话: | 020-********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联系邮件: | 项目预算: | 170000.0(注:此预算在采购人可支付的情况下可增加金额)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
售后服务网点: | 要求本地区有售后服务网点 | 销售资质需求: | : | ||||||
专业资质需求: | |||||||||
踏勘需求 | |||||||||
踏勘地点: | 无 | 踏勘时间: | 无 | ||||||
联系人: | 无 | 联系电话: | 无 | ||||||
资质要求: |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 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要求 | 维保质保要求 | 偏离表 | 技术指标 | |
堆高车 | 合力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1 | 中国 | 原厂 1年 | 一、货物概述1 货物:1台2吨电动堆高车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5天内3到货地点:广州市长洲岛1项目概述:1.1招标堆高车的工作环境:室内、室外作业环境温度:零下10°C-45°C*1.2招标堆高车的类型:全电动1.3操控方式:站式1.4波箱:自动波2主要性能参数(含优于以下指标):2.1驱动方式:电动(蓄电池);*2.2额定载荷:2000kg;2.3轴负载,前/后轴(满载):1500/2000kg;2.4轴负载,前/后轴(空载):1200/300kg;2.5门架缩回时高度: ≥2300mm;*2.6起升高度: ≥5300mm;2.7作业时门架最大高度: ≥5800mm;2.8货叉降低时高度: ≥90mm;2.9叉面长度: ≥800mm;2.10车体宽度:1220mm~1630mm;2.11货叉尺寸(厚/宽/长)60/170/1070(1150)mm;2.12货叉外宽:695mm;*2.13最小转弯半径:1630mm;2.14行驶速度(满载/空载):4.0/5.0km/h;2.15提升速度(满载/空载):0.09/0.10m/s;2.16下降速度(满载/空载):0.10/0.09m/s;2.17最大爬坡能力(满载/空载)5/10%。2.18蓄电池:24V ≥280Ah3.轮胎:橡胶实心胎+聚氨酯胎4总体技术条件4.1该设备的设计、制作、包装、运输、安检等均由卖方负责。*4.2该设备必须是投标厂商生产的完整全新设备(包括所有的零部件、元器件和附件),具有符合先进标准的合理的设计结构,高的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操作灵活简单,易于维护和维修。4.3该设备主要零件应选用优质材料制造,所选用的机械、电动、电子元件和控制系统是先进的、优质的、可靠的系列产品。4.4设备零部件和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4.5设备零部件和控制系统应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4.6该设备使用的进口零部件,购买配件要方便。4.7易损件:提供随车易损件及工具1套。5技术文件5.1投标时应具备以下文件:质量认证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等。业绩表产品技术方案,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结构特点、适用范围以及有关的外形图片等。备件明细表5.2设备交付时应具备以下文件(文本文件叁份和电子文件一份)总装配图及电气系统原理图操作规程(说明书)维护保养说明书6包装、运输8.1卖方负责设备到厂前的包装及运输,包装及运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8.2运输过程中因包装而引起的设备损坏,由卖方负责。7交付和最终验收9.1交付和最终验收地点:广州市长洲岛9.2验收标准:按JB/T2391-2007、 JB/T5182-1996标准验收,外观检查、现场性能操控合格,培训符合要求即通过验收。8培训: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现场操作使用及维护保养培训,培训人数8人。9质量保证9.1产品主机及全部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自双方最终验收签字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厂维保质保。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书面答复,并在48小时内及时到达用户现场。9.2质量保证期内如有零部件件损坏,该件自更换后,再对该件保修一年。9.3超出质量保证期后,卖方需提供及时、优质和低价的配件、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9.4售后服务网点 :广州有售后服务网点。10所供应产品需要在广州市安监局备案通过,包含出具特种设备证书,包含我单位安全操作人员培训考试费用,包含出具安全员操作证书,包含出具国家规定的粤A特种设备机动车辆车牌。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我单位不负责任何费用。三、配件要求1工具箱1套。2货叉1套(长1670mm)。3配货物托盘(材质:钢铁) 20个。4配仓储笼 20个(规格:1200*1000*890,承重量:1500kg,底部安装轮子,侧边可折叠 )。5站立操纵型带踏板6组合式液压动力单元7紧急断电开关8LED电量显示表9不低于210Ah蓄电池10配充电器11维修工具1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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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堆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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