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摄像器材招标公告

摄影摄像器材招标公告


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现对“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摄影摄像器材”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要求的报价人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摄影摄像器材采购。

2.项目编号:SHWZ*******
3.项目内容及要求:

序号

名称及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佳能1DX机身

2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

佳能70-200mmf2.8镜头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3

佳能24-70mmf2.8镜头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4

佳能16-35mmf2.8镜头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5

佳能8-15mm鱼眼镜头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6

佳能600E闪光灯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7

佳能430E闪光灯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8

佳能单反单肩专业包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9

佳能单反双肩专业包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10

百诺A2570T三脚架

2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11

卡色82mm多膜UV镜

2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12

卡色77mm多膜UV镜

2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13

佳能清洁套

5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14

金士顿CF32G120mb卡

3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15

LP-E4N原装电池

2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16

品色362引闪器TF-362

2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17

虞光柔光灯

3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18

尼康D4S机身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19

尼康24-70F2.8镜头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0

尼康14-24f2.8镜头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1

尼康70-200F2.8镜头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2

尼康16mm鱼眼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3

尼康SB700闪光灯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4

尼康SB910闪光灯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5

尼康单反单肩专业包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6

尼康单反双肩专业包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7

卡色82mm多膜UV镜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8

卡色77mm多膜UV镜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9

金士顿 CF32G120mb卡

2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30

EL18a原装电池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31

索尼PXW-Z100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32

索尼HDR-PJ670E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33

联想(Lenovo)YOGA 3 PRO 13.3英寸

2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最终目的地价(出厂价+税金+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费用)。(要求必须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不满足要求的按照废标处理。

报交货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北5公里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仓库。

二、.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需提供体现“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报价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询价书的获取

潜在报价人如符合资格要求,请在2015年11月12日前将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投标人资质证明信息表)的电子扫描件发到shwzzb@shbdwz.sinanet.com,同时,经询价人核查后,符合要求的,询价人将询价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潜在报价人在确认函中预留的邮箱。
邮箱题目格式:参加项目名称(询价编号)+单位名称,确认函明确参加的单位,作为后续报价的依据,否则认定为不具备报价条件。


投标人资质证明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附营业执照)

一般纳税人证明

联系人及电话

邮箱

是否为神华注册供应商

制造商/经销商

填表说明:以上信息不得漏填,瞒报,不符合要求者投标无效。可以附投标业务类似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2015年 月 日

四、报价人需提交的报价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5、报价人承诺书(见附件)

6、货物报价格式表(见附件)

五、报价方式

1、 报价人应在货物报价格式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

1.1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如有)

1.2包括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1.3所有应由报价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报价人提交的报价中。

2、报价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主选报价价格只能有一个,若有备选方案及报价必须书面声明哪一个报价及方案为最终报价,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3、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4、报价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询价。
5、按货物报价格式表报价。(要求必须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本招标只接受电子报价,逾期未递交指定邮箱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报价投递的唯一指定邮箱为biaoshu@shbdwz.sinanet.com ,报价文件投递到其他邮箱开标时不予认可。

7、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北郊5公里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二楼东会议室,报价人可自愿参加现场开标。

8、报价要求(特别注意事项)

8.1完整的报价文件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以电子版(PDF格式,内容及签字盖章部分清晰)的方式发送至发送到biaoshu@shbdwz.sinanet.com 邮箱中(邮件题目格式:参加项目名称(询价书编号)+单位名称);

9、.报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日期5天前,各报价人须将需答疑问题发送到shwzzb@shbdwz.sinanet.com邮箱,逾期递交或电话形式的问题不予答复。有关询价文件的疑问统一由询价人预留的邮箱和电话予以回答。

六、最高报价限价:

本项目总价最高报价限价含税为32.76万元,高出本价格的报价作无效报价。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违约:确定中标的报价人,在确定中标的30天内不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询价人有权解除中标结果,有权选取其他报价人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2.供货违约:中标报价人在合同签订后,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供货的,每延误一天向我公司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累计延误6天后仍无法供货的,我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执行中有关的一切争议,报价人与询价人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则双方约定,有关诉讼事项在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进行。
九、供应商确定原则

采用总价最低价确定供应商

十、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合同所涉及货款,甲方均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支付货款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以乙方在合同中提供的为准。

2.支付流程:

2.1首款支付:当下列条件全部具备时,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90%货款支付给乙方:

⑴甲方收到乙方全部合同标的物,经甲乙双方检验合格;

⑵乙方提供全额的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合同总金额90%货款的收款收据经甲方审核无误。

⑶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办理合同结算业务专项授权书》(见附件)

2.2余款支付:当下列条件全部具备时,甲方将剩余货款(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给乙方:

⑴合同标的物质保期1年结束且无质量问题;

⑵乙方开具的剩余货款的收款收据经甲方审核无误

十一、其它说明
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归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询价人: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北郊5公里处
邮编:026015
联系人:李清华 王健峰
电话:****-*******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至中午11:30,下午1:30至5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能源 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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