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公安分局已建智能交通系统养护通信及硬件维护的公开招标公告
浦东公安分局已建智能交通系统养护通信及硬件维护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浦东公安分局已建智能交通系统养护通信及硬件维护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5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15-********-1121
项目名称:浦东公安分局已建智能交通系统养护通信及硬件维护
预算编号: 1523-*****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浦东公安分局已建智能交通系统养护通信及硬件维护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服务内容为内环线、外环线、中环线、华夏高架路、罗山高架路、S2辅道、S3、西入口大道、度假区高架、度假区外围路网动态交通引导标志、五洲大道、浦东新区综合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总平台、公安子平台一期至六期、川沙诱导系统一期二期及三林保障性住房配套交通信息系统项目建设范围内交通监控系统外场机电设施及配套的设备杆件、基础、管道设施、通信设施(含通信线缆、光终端盒、光缆接线盒、光缆交接箱等)和供配电设施(含电力电缆、配电箱、UPS等)等的维护服务,以及各分控机房内归属养护范围内设备的维护服务。
本项目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通信及硬件维护费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
3.4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5 供应商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15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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