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北方分公司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保洁服务招标
二局三北方分公司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保洁服务招标
保洁服务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刘秋营联系电话:189*****426
发出时间:2023年 7月 日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纪委监督邮箱zyjw@cscec.com和电话010*****517。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施工现场、及办公区保洁。
1.3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形式,不因工期的调整或者市场的涨幅调整,请各单位自行考虑风险。
二、投标人资格
中建股份集采交易平台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开标前不得泄露标底或其他任何涉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保密资料。开标至合同签订期间,投标文件、谈判的内容应保密,严禁泄露。
3.3不得与投标当事人相互串通,操纵招标结果。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内60天内有效,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4.4第一轮报价最高者,不允许进行第二轮报价。
五、保洁服务内容
5.1本项目业主办公区、职工办公区、生活区、工人生活区等保洁。
5.2保洁范围: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业主办公区、职工办公区以及甲方指定的相关区域。
5.3工作内容:保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清洁、办公区桌面、地面清洁、卫生间清洁以及卫生洁具、洗手台盆的清洁、其他房间墙地面清洁打扫、垃圾清倒等。
5.4工作时间:保洁人员实行10小时工作制。
5.5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治安管理,确保文明施工,如发生违法乱纪和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因施工不慎损害甲方的所有物品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赔偿,否则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5.7乙方对保洁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征求甲方对保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5.8乙方应遵循安全操作、文明作业的有关规定,在卫生保洁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5.9乙方负责保洁工的培训;
5.10乙方自行提供保洁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5.11乙方应爱护室内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5.12因乙方在保洁工作中给甲方设施、物品等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13乙方人员食宿自理。
六、结算方式
每月15日乙方递交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所完成工作内容的月度结算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整月度结算报告资料后5天内审核完毕,乙方应积极配合,没有月度结算的一律不予付款。每月支付一次,支付上月月结额的65%,每次付款的宽限期为60天,每次工程款支付视建设方资金到位情况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后6个月内支付剩余工程款。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甲方抵扣要求且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属于合法、合规发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国家正规的增值税专业发票,如因发票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抵扣税金,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商业承兑、银行承兑、结算金额5%抵房。(注:承兑汇票贴现由分包单位承担)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7.1投标函、授权书、报价单、承诺函,均需签字盖章,扫描或拍照后作为报价附件上传。
八、服务承诺
8.1中标单位立即与有关部门办理业务手续,及时签订合同。
8.2保证在招标方要求的实效内施工,不得延误;若施工不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8.3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8.4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开标时间:2023年 7月 日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的招标文件,我们仔细研究了上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将按照项目部要求提供上述服务。
2、如果我们中标,保证在接到供货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地点完成服务。
3、完全理解你们不以最低价作为唯一中标因素的选择标准。
4、我方承诺完全实现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5、同意向贵方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保证上述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
6、我方承诺如果在报价中有漏项、落项等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项目部造成影响的,由我方完全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7、我方承诺本报价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所需服务的全部报价。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招标人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公司注册地点)法定代表人 (姓名)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任命: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正式合法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中,处理我方在投标活动中的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并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宜。
我公司对该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其一切义务由我公司承担。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该代理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消失。
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合法代理人(签字):
电 话:
日期:
附件3报价单
保洁服务招标清单 |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除税单价 (元) | 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除税合价 (元) | 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1 | 保洁(男) | 元/月/人 | 81 | ||||||
2 | 保洁(女) | 元/月/人 | 81 | ||||||
3 | 合计 |
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工人工资、超时费、各种加班费、意外伤害及工伤等各类保险费、福利费、各种税费、管理费、利润、服务费等一切与本招标施工内容有关的全部费用,同时以上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保洁范围: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业主办公区及管理人员的办公区以及甲方指定的相关区域。工作内容:保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门、道路清扫洒水、卫生间清洁以及卫生洁具、洗手台盆的清洁、其他房间墙地面清洁打扫、垃圾清倒等。
投标单位(盖章):
合同编号:
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
保洁服务合同
工程名称: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时间:2023年7月
保洁服务合同发包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保洁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
1.2工程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通州新城0505街区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业主办公区、职工办公区以及甲方指定的相关区域。
2.2工作内容:保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清洁、办公区桌面、地面清洁、卫生间清洁以及卫生洁具、洗手台盆的清洁、其他房间墙地面清洁打扫、垃圾清倒等。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人工、包材料、保工期、保质量安全的包干方式。
第四条 合同工期
4.1 开工日期为:2023年8 月1 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为: 2025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4.2竣工日期是指乙方完成成本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5.1合同单价: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除税单价 (元) | 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除税合价 (元) | 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1 | 保洁(男) | 元/月/人 | 81 | ||||||
2 | 保洁(女) | 元/月/人 | 81 | ||||||
3 | 合计 | 元 |
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工人工资、超时费、各种加班费、意外伤害及工伤等各类保险费、福利费、各种税费、管理费、利润、服务费等一切与本招标施工内容有关的全部费用,同时以上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保洁范围: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业主办公区及管理人员的办公区以及甲方指定的相关区域。
工作内容:保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门、道路清扫洒水、卫生间清洁以及卫生洁具、洗手台盆的清洁、其他房间墙地面清洁打扫、垃圾清倒等。
工作时间:暂定30个月;根据签字确认实际考勤表计算;10h/天;以每个日历月进行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当月工作天数/当月日历天数。
5.2暂估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其中不含税合同额为:元,人民币大写,税金元,适用增值税税率%。
5.3该合同签订后,单价不因任何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动而调整;
5.4乙方应对本工程进行详细的了解和核实,由于乙方的任何误解和忽略,导致发生的任何风险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六条 使用标准、规范及质量标准 。
本合同承包内容适用于甲方、业主及行业的有关质量、检验等规程、规范及规定。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驻地代表:马玉英
7.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部位交底及质量要求交底;
7.2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7.3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
7.4甲方有权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按照卫生保洁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不符合甲方要求,先以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立即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7.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明显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和质量改进措施,如在该期限内未取得明显的改进效果,甲方将视乙方违约;
7.6在施工过程中,如经甲方考察发现乙方确无实力进行施工时,甲方有权将该项工程另行分包。
第八条 乙方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驻地代表:
8.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治安管理,确保文明施工,如发生违法乱纪和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因施工不慎损害甲方的所有物品,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赔偿,否则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8.3乙方对保洁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征求甲方对保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8.4乙方应遵循安全操作、文明作业的有关规定,在卫生保洁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8.5乙方负责保洁工的培训;
8.6乙方自行提供保洁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8.7乙方应爱护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8.8因乙方在保洁工作中给甲方设施、物品等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9乙方人员食宿自理。
第九条 安全要求
9.1甲方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在乙方的施工方案中,必须具备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其中应考虑在提供的防护条件并不完全的条件下具体落实施工的防护措施;
9.2乙方按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方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
9.3乙方严格按照保定市及甲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和中间检查以及控制工作,并设置专职安全员;
9.4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提供甲方所需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每月15日乙方递交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所完成工作内容的月度结算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整月度结算报告资料后5天内审核完毕,乙方应积极配合,没有月度结算的一律不予付款。每月支付一次,支付上月月结额的65%,每次付款的宽限期为60天,每次工程款支付视建设方资金到位情况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后6个月内支付剩余工程款。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甲方抵扣要求且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属于合法、合规发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国家正规的增值税专业发票,如因发票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抵扣税金,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商业承兑、银行承兑、结算金额5%抵房。(注:承兑汇票贴现由分包单位承担)
。工程结算:工程完工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时乙方要出具由主管工长、生产经理(机电经理)签字的《工程完工单》及由项目书记签字确认的《考勤记录》(附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十一条 违约条款
12.1乙方保洁服务未能达到甲方及合同约定标准,则由乙方承担返工的一切费用;
12.2甲方未按时支付给乙方工程款,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甲 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盖章):
法 人 代 表: 法 人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甲 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19、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床单、被褥、枕头枕套、安全帽、安全带、劳保鞋、反光马甲、入场教育手册等由招标人统一采购,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二、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3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08)97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管理的通知规定,按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风险抵押金额度:
50万元以内:10%
50~100万元以内:8%
100~200万元以内:6%
200~500万元以内:5%
500~800万元以内:4%
800万元以上:3%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按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建二三通(2009)《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1. 奖励
1.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300元。
①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 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 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 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 处罚
2.1 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100-200元。
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罚队组负责人300元。
2.4 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10元。
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罚款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30元。
2.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7 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1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罚款5元。
2.8 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50-2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50元。
2.9 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队组5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30—1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500—1000元。
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50-1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20-50元。
2.13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罚款20-50元。
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罚款50-1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罚款100-500元。
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20-50元。
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3000元。
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罚款100-500元。
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5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5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罚款50-100元。
2.20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罚款100-500元。
2.21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罚款100-2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罚款50-100元;吊篮无保险绳每台罚款100-200元。
2.22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100-200元。
2.23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2.24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200元。
2.25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
2.26私自采购本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对采购人员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每例罚款1000元。
2.27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5000元。
2.28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100-500元。
2.29 分包队队长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10元/每人罚款。
2.30 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00元。
2.31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罚款1000-30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32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业等,罚款50-200元。
2.33 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
2.34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2.35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
2.36 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30元。
2.37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2.38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
2.39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
2.40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2.41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2.42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对乱倒垃圾者罚款50-100元。
2.43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对个人罚款100元,对队组罚款1000元。
2.44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临边无防护。
⑹ 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⑺ 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⑽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⑾ 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⒁ 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
⒂ 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⒃ 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2.44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2.45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5%给予处罚。
五、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 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我公司(甲方)承建的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按分承包合同要求为分承包规定的施工条件。
二、乙方为建筑施工分承包方:是
承包方(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分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分承包方要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分承包方要防止或减轻粉尘、振动噪声等对社区的污染和危害。
分承包方要合理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建筑工程竣工后,分承包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如果分承包方有食堂、生活区,应严格遵守地方的有关规定,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
三、如以上分承包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分承包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另附。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工程分包党风廉政建设协议书
甲方(发包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分包方):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竣工,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一、甲方廉政管理职责: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甲方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4.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廉政制度,不得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或故意刁难乙方。
5.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可能对其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或高消费娱乐活动
6.甲方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7.甲方人员不得利用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名目收受各种礼品、礼金和礼劵。
8.甲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应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发现贿赂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二、乙方廉政管理职责: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廉政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参照执行。
2.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3.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或借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时机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礼劵,否则视为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甲方人员。
4.乙方不得与甲方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不得邀请甲方人员进行旅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5.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甲方人员,造成甲方利益损失的,甲方将视情节和后果扣除乙方工程款1~5%,直至终止工程项目分包合同。
6.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院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赔偿。
7.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应予以抵制,并主动及时把情况反映给甲方主管领导和纪检部门。(电话:010-********)
三、本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按合同份数制定,随合同存放,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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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方分公司 | 生产资源管理部 | 董志江 | 010-******** | cscec_ejaqwjc@163.com |
标签: 武夷花园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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