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安徽省质量强区”示范区复评申报咨询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芜湖市湾沚区“安徽省质量强区”示范区复评申报咨询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根据芜湖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关于抓好2023年质量强县(市、区)工作的通知》(芜质发[2023]7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开展芜湖市湾沚区“安徽省质量强区”示范区复评申报工作,现对该工作咨询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询价公告现予发布。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安徽省质量强区”示范区复评申报咨询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单位: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29万元
5.项目基本概况:
(1)服务工作内容
①芜湖市湾沚区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调研与报告;
②芜湖市湾沚区质量强区复评验收材料整理;
③芜湖市湾沚区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
(2)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展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2〕216号)和《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评估细则》要求。
(3)服务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后复评工作备案至验收完成所有实施工作。
(4)服务成果要求
涉及知识产权的由建设单位和服务单位共有。
(5)质量检验标准
芜湖市湾沚区“安徽省质量强区”示范区复评工作符合本条第二款甲方质量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技术服务内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评分表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服务方案 | 30 |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出服务方案。询价评审小组根据方案内容分三档进行评分: A:方案完整,内容合理完善、阐述清晰,举措具体、成熟,针对性强,关键节点论述清晰,得[21-30]分; B:方案完整,内容较合理完善、阐述较清晰,举措较具体、成熟,针对性较强,关键节点论述较清晰,得[11-20]分; C:方案不完整,服务措施有待完善的,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10]分。 |
2 | 投标人业绩 | 25 | 根据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的质量强县(市、区)创建或复评相关工作业绩,每提供一个通过验收的同类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25分。 备注: A:工作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通过验收公示截图,否则本项目不予认定为有效业绩; B:相关工作业绩:时间以通过验收公示时间为准; C:相关材料原件备查。 |
3 | 参选文件制作质量 | 10 | 投标文件格式和内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编制,同时文字清晰、内容完整、目录清晰、查找方便。未按文件规定制作投标文件、文件内容有明显错误、文件内容模糊不清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每具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企业实力 | 10 | 根据投标人主导参与过国家标准编制、能够提供管理咨询技术服务、能够提供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能够发放带有CNAS标识的认证证书、能够发放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证书等情形进行综合评价。每具有一项得2分。 |
5 | 本地化服务经历 | 10 | 近2年投标人为安徽省提供同类服务业绩并获得成功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
6 | 价格 | 15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三、考核办法/验收方式
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价评审小组组织验收。
四、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五、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管局询价评审小组依据本项目询价文件所约定的评分方法,对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评分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询价评审小组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
六、成交结果公告
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我局将在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七、合同签订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签订合同。
八、投标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即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7日。
九、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行政4号楼七楼
联系人:王雯雯
电话:0553-*******
十、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人须递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邮寄至我局质量标准计量股。投标文件应附营业执照、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等资格审查文件。
2.询价人设置总报价最高上限:29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需落实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芜湖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8〕26号)、芜湖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9〕543号)等,各项费用应严格控制在相关规定标准范围内支出。
4.本项目由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管局询价评审小组(三人以上单数)组织审议,推荐1家候选单位,由询价评审小组审定。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专栏。
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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