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关于平湖市公安局乍浦分局道路交通监控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关于平湖市公安局乍浦分局道路交通监控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受平湖市公安局乍浦分局委托,就道路交通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平政采招-公2008-01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乍浦镇道路交通监控系统项目:即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卡口系统)1套和闯红灯违法抓拍系统3套。详见采购内容配置。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2、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4、具有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卡口系统)和闯红灯违法抓拍系统项
目有3个100万元以上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8年1月8日至2008年1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四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月29日 13时45分
六、投标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四楼
七、开标时间:2008年1月29日 13时45分
八、开标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四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0
交付方式: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B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当法人代表不能来购买的,则需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C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D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2、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8000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文件附电子文档,供应商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U盘或其他存储设备,以便拷贝电子文档。
4、踏勘现场时间:2008年1月21日上午9时在平湖市公安局乍浦分局集合。逾期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的不予办理。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四楼
联系人:小胡,黄先生
联系电话:****-********,13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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