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条道路污水管道工程管材及管件(第三次)招标公告
九条道路污水管道工程管材及管件(第三次)招标公告
绍兴滨海新城一期污水工程(起步发展期)九条道路污水管道工程
管材及管件采购 招标公告(第三次)
绍兴滨海新城一期污水工程(起步发展期)九条道路污水管道工程管材及管件采购于2015年10月10日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第二次发布信息报名,因开标时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符合要求的单位人数不足3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不符合开标条件,故重新组织招标。原报名单位如需参加本次招标需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请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滨海新城一期污水工程(起步发展期)九条道路污水管道工程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绍滨海经发[2011]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滨海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滨海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绍兴滨海新城一期污水工程(起步发展期)九条道路污水管道工程管材及管件采购,工程地点:绍兴滨海新城 。
2.2招标范围:江渚路(南滨西路~云帆路);海东路(马欢路~海滨路);繁荣路(南滨西路~云帆路);越中路(南滨西路~云帆路);序思道(勤丰路~新城大道);云海路、海东路(海天道~百川路);延德路(南滨路~开元东路);云帆路(江渚路~越中路);澄塘道(勤丰路~延德路)这九条道路施工图范围内管材及管件的采购(具体详见材料清单表)。
2.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2.4总投资:约235万元;招标估算价:约 235万元。
2.5资金来源: 自筹 。
2.6工程类别: / 。
2.7质量要求: 国标合格 ;计划工期要求:按接到业主提供计划材料表后10日内提供货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1. 具有给排水管材及配件或五金或(污)水处理设备(水处理材料)的销售或生产资格;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4.经销企业具有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含)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3.2主要的资格条件: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或临时)资格。(未具有会员资格的,需在投标报名前及时办妥临时会员相关手续,并缴纳会员费(席位费)。
3.3.2企业在 / ,项目负责人在 / 备案。
3.3.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监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1月11日至2015 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4.7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领取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
6.3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7 日9:30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6室。
6.5工程款支付方式:本项目材料设备采购自合同签订后预付20%,每月按实际到货金额在次月底前付实际到货金额的50%,本项目供货完毕后付至9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在质保期满后28天内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滨海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新城畅和路28号(大唐国际对面) 地 址:迪荡湖路73号北辰广场1401室
联系人: 周振波 联 系 人: 戴立超
电 话: ****-******** 电 话: ****-********、159*****166
招 标 人:绍兴滨海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 10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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