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农资集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农资集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农资集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农资集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监理已由 高邑县行政审批局 以 高审投备〔2023〕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新合作裕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新合作裕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农资集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监理,工程位于高邑县石家庄国际陆港园区富村镇东塔影村北。总建筑面积:*****.3㎡。 2.1.2建设地点:高邑县石家庄国际陆港园区富村镇东塔影村北。 2.1.3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1.4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4至2023-07-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新合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6号合作金融大厦1010室)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 2023-7-24至 2023-7-28,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资料到河北新合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6号合作金融大厦1010室)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信誉查询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14 09:00 ,地点为 河北新合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6号合作金融大厦1001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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