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退还城市环境保障押金的公告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退还城市环境保障押金的公告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清理出一批到期且长期未办理退还保障押金的项目,现将情况公告如下:截至目前,有少数企业未办理保障押金退还手续,我局虽经多方联系,但尚未能与相关企业取得联系。现根据财政审计要求,请尚未办理保障押金退还手续的企业(名单附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凭《南通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凭证原件至我局办理退款手续。(办理地点: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2427室,联系人:沈杰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0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标签: 环境保障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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